科研不合作只因过度竞争
已有 975 次阅读 2011-6-28 11:23 |个人分类:思想观点|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科研,合作,竞争,立项
科研合作本来是双赢的好事情,但在现如今的中国科研领域却难以开展,为什么?领域内的过度竞争使然。这里所说的合作是指真正的“合力做事,共同作为”,而不是“为了立项,临时合伙”。
国家几乎所有涉及开放申请的科研系统内,立项原则都是竞争立项,而且科研主管部门视竞争立项为唯一法宝,处处竞争,时时竞争,认为只要竞争了,立项就一定是恰当的。这竞争立项也是跟发达国家学习的,但到了我们这里,就演变成“为了竞争而竞争”了。在一些不应该鼓励竞争、应该重视合作的领域,比如国防、能源、农业等重大国计民生领域,过多引入竞争,则会导致计划失败,技术不能前进。
从管理者的角度看,让申请者竞争有几个好处:第一,鸡蛋不放在一个篮子里,规避立项风险;第二,唯竞争结果为正确,逃避管理者的判断责任;第三,竞争促进发展;第四,类似工程招标,竞争降低成本(经费)投入。这些好处看起来也无可厚非,但运用过度就会适得其反:第一,竞争者为了获得立项成功很可能会使用非正常手段,破坏公平;第二,竞争者结成同盟,今日你上,明日我上,使竞争流于形式;第三,使项目承担者过分追逐竞争结果,而放弃项目本来目的,一旦拿到项目,完成与否并不在乎;第四,这个最重要,由于竞争而拒绝合作,使承担单位任务完成能力下降,造成实际上的科研成本提高。
在我从事的薄膜领域,有三家单位在竞争,但在项目里却一直是名义上的“合作”关系,这种别扭的关系一直存在了近十年,结果是谁也做不好。明明是竞争关系,但各有所长,主管部门难以取舍,于是强行将三个单位纳入“合作”范围,结果可想而知,互不通气、从不交流、拒绝合作,技术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最终主管部门失望了,但失望也无济于事,没有第四个可以替代的单位可用。遇到问题,主管部门还是得忍着不满把大家召集起来研讨,大家都不敢亮自己的底,怕对手占先,因为没人保证你开诚布公后不会损失机会。研讨来研讨去,最终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有很多重要领域,不允许真正有实力的介入(就是说,很难进入圈子),但圈子里却鼓励竞争,这纯粹是逻辑错乱。这种现象在某些大项目里比比皆是,“假合作”阻碍了“真竞争”。
要说现实中缺乏合作,肯定有人反对,因为很多大项目都是多个单位联合申请或者由主持单位和合作单位共同承担,看上去这些项目都应该存在很好的合作,但实际上不是这样,因为所谓的合作单位之间是竞争关系,不可能真正合作,除非这个项目的经费不是竞争性经费,而是任务性经费。但目前中国还有非竞争性经费吗?很多人都提到,大项目拿到手,钱一分,“合作”单位就老死不相往来了,至于项目进展,谁关心呢?管理人员认为,只要立项过程合法,我就没有责任。主持单位认为,各有各的分工,不需要我来监督,我也监督不了。合作单位认为,我拿点小钱,做点小事就行了。结果是,任务面前,纷纷退缩。因此,这种“合作科研少,合伙立项多”现状是过度竞争的必然结果。
科研不合作是由过度竞争引起,而过度竞争由ZF“择优而用”所导致(至于能不能择优,鬼知道),也是利益分配决定的。现实中,要是开放合作,往往会使自己的短期利益流失,而不合作会使自己的远期机会丧失。合作,不合作,自己看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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