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1-7-7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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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知范畴都不明白么?
2 宇宙万物只能分为——已知范畴和未知范畴两部分,并没有“可知”和“不可知”之分;
所有已被感知到的东西属于——客观实在,所有未被感知到的东西属于——未知范畴;……所以“存在就是被感知”这句话,应该是很有道理的。
3 至于未被感知到的东西是否也是客观实在——那只有等已被感知到以后才能知道;……在此之前,这是一个无意义的问题!
4 既然你承认客体不能脱离主体单独存在,就应该承认客观实在不能脱离主体感知单独存在。
1、2.范畴这个概念,我觉得非常含混,它是指称一个东西,还是指称一个概念?或者两个都可以,我不清楚。比如,太阳是个已知范畴吗?不知道是啥意思。我觉得实证主义的一个优点是为了给人们一个精确的概念而进行的工作,比如逻辑主义和语言分析等等。但是你这个范畴,让人不容易确定到底是什么意思。
3。你这是明显的经验主义的观点,这与马克思主义是不同的。马克思主义是从关系说或运动说的角度出发来谈论问题,而经验主义则是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谈论问题,因此,我不认为经验主义的观点有什么能比马克思主义更先进的地方。就比如说吧,你认为已经被感知到的东西,是已知范畴;未感知的东西是无意义的。那么,你凭什么用感知来判断已知和未知呢?这应该是经验主义的一个盲点。
4.我早就说了,客体是个相对于主体的概念,没有主体,就没有客体,但是没有客体,不等于物质不存在。也就是说,当物质发展进化到出现主体(人)的时候,那么,与主体交互作用的物质就同时转化成为客体;但是没有与主体交互作用的物质,它本身仍然是物质,但既非主体,也非客体。就像晚上的月亮,当你抬头看它的时候,它是客体,你是主体;当你睡觉的时候,它还存在,但它不是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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