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使甲从乙那里获得的贵卖利润在甲购买乙的产品时,被乙完全赚回去了,甲也是有收益的,这就是他用较少的劳动,获得了乙的产品,而甲如果自己生产乙的产品,要花费多得多的时间,绝大多数情况下实际上根本造不出来。”
你不要偷换概念。因为如果都按照成本、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相互买卖产品,每个人得到产品依然是比自己生产要花费更多时间的产品。所以,你所谓的高于成本的价格就像通胀造成的价格上涨一样,根本就不能证明它是消费者酬谢。
|
楼主: hj58
|
81947
1862
新画的图,更清楚地看出斯密想当然的荒谬 |
| ||
| ||
扫码京ICP备16021002号-2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