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营网 时间: 2011-08-01 11:00 作者:贱言献车
27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等将在每月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1300元,即外籍人士的个税起征点为4800元。(《国际金融报》7月28日)
最近,网络上流行一个新词叫“悲催”,起源不明,大意是“悲惨得催人泪下”。如果说在国外,华人受到歧视,还可以“谁叫我在别人的地盘上”来阿Q一下;但在我们自己的祖国、自己的地盘上,而且是自己的制定的规则,自己不仅享受不了国民待遇,还让洋人享受超国民待遇,位高一等,则是五味杂陈。“西子湖畔的赛纳斯,不是功臣不爱你,是你实在不值得爱啊!”我为什么一定要在了自己的国家呢?为什么就不能是洋人呢?
在那个我们一穷二白的年代,忍辱负重以图自强,以适当的“超国民待遇”吸引外资和人才,我们还是可以理解的。但到了今天,我们GDP已经超日本成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强调促进经济发展从过于依赖出口和投资转向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在国家已经于2010年12月对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情况下,依然对洋人在华的个税起征点保持巨额优惠,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伏尔泰说:“税收上的任何特权都是不公平的。” 托马斯•杰弗逊说:“税收应与个人每年分享的数额相称。”国人的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洋人的个税起征点是4800元,难道背后是国人每年分享的数额比洋人多吗?我们来看看一些鲜活的案例,在偷税漏税的问题上,国人被判刑是屡见不鲜,而洋人大多发现后只追缴了事;在四川成都,外籍人士集中生活区是除了教堂、中英双语幼儿园、西式医院、图书馆、户外运动场所等硬件设施以外,物业管理也与国外接轨;2008年8月22日,为了帮助7名日本乘客赶上飞机,齐齐哈尔驶往大连方向的2220次列车临时停车一分钟;2011年6月底,新疆军区某陆航团出动“黑鹰”直升机,将一名生病了的日本游客从西藏阿里地区转移至新疆喀什市……
网络上有个调查,您认为国人崇洋媚外的原因是什么?76%的人认为是自信不足;您如何看待外国人的超国民待遇?91%的人表示“气愤,太不公平”。民意如此,在我们这个言必看“专家”的社会,专家的观点又如何呢?外交学院院长吴建民说:“一个不善待自己国民的国家不可能成为强大的国家”;清华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所长阎学通说:“国家形象在于善待自己的人民”。网络上有个帖子说,现代国家在对待本国国民和外国人,普遍采用一视同仁的做法,有些国家由于讨好选民的需要,甚至还出台了本国国民高于外国人的政策。但中国,却是全世界唯一给外国人超国民待遇的国家:外国人在中国办企业可以不纳税;外国人可以进入中国人不能进入的领域;外国人可以购买中国人不能购买的国家股法人股股票;外国人可以购买中国人买不到的廉价土地……
这几年,明星移民到国外,富人移民到国外,技术人员移民到国外,官员移民到国外……移民潮之下,是不是为了换个洋人身份再回国内拿“超国民待遇”,已没有了追问的必要,因为规则就在那里。当作为普通老百姓的我们,我们既没有胆量也没能力做这个“移民梦”,但我们是中国人,我们深爱自己的祖国和土地,我们不奢求洋人的“超国民待遇”,但请给我们一个国民待遇,这个要求不算高吧!
写到这里,我还想和大家一读读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在《赋税论》第三章中关于人民不甘心负担赋税原因的几句名言:“不管租税多么沉重,如果它对所有的人都按适当比例征收的话,则任何人都不至于因负担租税而使财富有所损失”,“最使人感到不满的就是,对他的课税多于对其邻人的课税”;“当人们想到征收来的货币被花在享乐、排场、粉刷凯旋门等上面的时候,就会深感不满”,“人民常常抱怨君主把从人民那里课征来的钱财给予他所宠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