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现实是规定产品是合格的苹果。”
那是因为现实中没有人会认为烂苹果也有价值,所以烂苹果不可能与任何其他商品进行等价交换。
但是hhj-1就不同了,他认为烂苹果也有价值,那么当然就有可能(例如,在他接受烂苹果的条件下)与其他商品进行等价交换了。所以,假设协议只规定了苹果,并且人家用来抵偿借款的是烂苹果,这正是hhj-1观点的逻辑必然。
否则,如果我们假设协议规定的是合格苹果,那么与hhj-1的观点还有个毛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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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zwsws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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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如果烂苹果也有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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