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j 发表于 2024-11-13 08:05 
呵呵你真没脑,以为“有限责任”了耗费补偿就不成立了?就算超发货币,也是耗费要得到补偿的形式,否则超 ...
你不是要我提供你的耗费补偿在你之前就有人提出来了的证据吗?我在127楼已经给出证据了,你为什么不敢回复?!
例如,边际效用论的先驱戈森就提出(感兴趣的网友可以从《人类交换规律与人类行为准则的发展》中找到一下内容):
1、人的行为的目标是使生活享受总量最大化。
2、在不足以充分满足所有享受的情况下,各种享受的满足被中断时,它们的量保持完全相等,享受总量就达到了最大值。
3、如果人们成功地增加了享受的绝对量,或者减少了为满足享受所必须发挥的力量,就会提高他们的生活享受总量。
4、有助于我们实现生活目的的外部世界状态,就是外部世界对我们的价值。
5、对我们具有价值的物品,随着享受的增加,其新增的每一原子的价值便逐步递减。
6、在人们的力量不足以获得所有可能的享受资料的情况下,如果所创造的各种享受资料的最后的原子具有同等的价值,那么价值总量、从而享受总量也就达到了最大值。
请你说说,你的耗费补偿与戈森的上述观点到底有何相同与不同?
你敢回答吗?你这个小学不及格的文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