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克兄!请看我去年的一个帖子:
《 社会总生产对于总需求的确定性系数与社会选择和价值原理》
比如,一个星球上只有一个人类社会国家,总共有1000万人,有100万人生产大米,即有100万人作为生产大米这种产品或者商品的的劳动力数量,这个国家对于大米每天的总需要量是1000万公斤,假设这个国家的总生产率=1000万公斤/1天即大米的边际生产率为0,由于,国家的总(必要)需要量Q*=1000万公斤,自然时间1天,劳动力数量100万人,国家的总产量=1000万公斤,由于,Q*/T=Q/T=1000万公斤/1天=1000万公斤/1天,所以,在总生产率F=总必要需求率F*或者总生产率F/总必要需求率F*=1(即生产对于需求的确定性系数),当总产量≤总需求量或者引入时间即总生产率≤总需求率时,任何产量和生产率都是必要的,因此称之为必要产量和必要生产率,所以,总生产率F是属于社会总必要生产率,按照我的价值公式:社会平均必要生产率或者这种产品或者商品社会平均每人每天生产的大米使用价值量是:(总生产率)F/(劳动力数量)N=(1000万公斤/1天)/100万人=(1000万公斤/1天)×(1/100万人)=10公斤/每人每天,这个就是我的平均必要劳动生产率或者这种产品每人每天生产的社会平均使用价值量,其倒数:1/(10公斤/每人每天)=每人每天 /10公斤=每人0.1天 /1公斤,就是单位公斤大米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即马克思经济学中的单位公斤大米的价值,其它不同产品以此类推。。。。。。不同产品或者商品虽然他们的形态不一样,但是由于他们的平均必要劳动生产率的分母即生产这些产品或者商品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的量相同,因此,它们之间的价值也是相同。当然,这种计算只有在“理性社会”假设或者总必要需求率F*或者总生产率F/总必要需求率F*=1(即生产对于需求的确定性系数)时。才可能出现,因此,我必须假设有这个前提条件的存在。
现在,假设这个国家有10万人在生产棉布,即有10万人作为生产棉布这种产品或者商品的的劳动力数量,这个国家棉布每天的总需要量是100万平方,假设这个国家棉布的总生产率=100万平方/1天即棉布的边际生产率为0,那么,按照我的平均必要劳动生产率或者这种产品每天生产的社会平均使用价值量是:(总生产率)F/(劳动力数量)N=(100万平方/1天)/10万人=(100万平方/1天)×(1/10万人)=10平方/每人每天,这个就是我的平均必要劳动生产率或者这种产品每天生产的社会平均使用价值量,其倒数:1/(1公斤/每人每天)=每人0.1天 /1平方,就是单位平方棉布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即马克思经济学中的单位平方棉布的价值,在这里由于1平方棉布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每人0.1天,与生产1公斤大米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都是每人0.1天,因此,1平方棉布对于这个社会的社会平均使用价值量与1公斤大米对于这个社会的社会平均平均使用价值量也相同,就是说两种是可以等价交换的。
(注意:只有在生产对于需求的确定性系数=1时,社会平均劳动时间才是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
因为,如果从不完全信息的现实意义上来考察两种产品与商品价格变化,当大米总生产率F/大米总必要需求率F>1时,(即生产对于需求的确定性系数>1,这时说明社会生产对于需求存在过剩,因此,单位公斤大米的社会平均劳动时间就比确定性系数≤1时的价值小。假设,当棉布总生产率F/棉布总必要需求率F°<1时,这时说明社会生产对于需求存在稀缺,因此,单位平方棉布的社会平均劳动时间就比确定性系数≥1时的价值大。所以,整个社会单位去生产棉布的社会平均劳动时间比去生产大米的社会平均劳动时间有意义,能够给这个社会创造更加大的社会整体综合效用或者社会使用价值,这意味着社会投入的生产大米的劳动力资源剩余,应该把这些过剩的劳动力资源资源到其他确定性系数≤1的产品或者商品生产之中,那么,这样才能实现社会物力资源与人力资源或者生产资料资源与劳动力资源的重新优化配置,达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行业总生产力提高对于价值变化的影响与行业垄断和社会进步
假设每天棉布的总需要量不变,但其劳动生产率提高一倍,同时生产棉布的人减少一半,从而棉布的总生产量依然等于棉布的总需要量。那么,此时的使用价值是如何成为分配尺度的?
这种情况下属于社会总生产对于总需求的确定性系数为1,因此,用变化之后生产棉布的劳动生产率和劳动力数量代入公式:社会平均必要劳动生产率F°=(总生产率)F/(劳动力数量)N=(200万平方/1天)/5万人=(200万平方/1天)×(1/5万人)=40平方/1人1天。(注明:原来总需要量为100万平方,劳动生产率为100万平方/1天,生产棉布的人是10万人)孤立的看,这就是说由于这个行业的社会生产率提高了4倍,如果在别的产品或者商品的生产力不变的情况下,这个行业创造的社会使用价值或者社会必要劳动生产率(我认为生产力即社会必要劳动生产率)也相应提高了4倍,即创造了比原来4倍的物质财富,另外,也意味着这个行业与原来相比生产同样单位的产品或者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的耗费减少了4倍或者只有四分之一!即当下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生产率的倒数即单位产品或者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P°=1(F°)=1(40平方/1人1天)=1人1天/40平方=1人(1/40)天/1平方,因此,那些被因为个别生产率跟不上社会平均必要劳动生产率而相对比较低下的个别劳动生产率的劳动力就会被裁掉和淘汰出局,而被裁掉和淘汰出局的劳动力将会重新另外选择一个能够发挥自己特长赶得上甚至超过社会平均必要劳动生产率F°的行业,从个人角度来说,这种你死我活、优胜劣汰的与社会上他人的零和博弈和竞争,正是个人的社会属性的体现,是个人在生产之中体现的与他人和社会的关系;从社会的角度来说,而通过这种个别或者部门劳动生产力之间的竞争,社会经济系统自然而然的作出那些个别或者部门生产力对于社会系统自身发展需求的优化选择,而个别或者部门生产力在社会经济系统的优化选择过程中也因此优胜劣汰,从而通过这种优胜劣汰来优化社会的劳动力资源的投入达到节约减少社会成本耗费的目的。如果这个行业是一个垄断行业或者被权力垄断,那么,这个行业的劳动者们分配他们生产的棉布的社会使用价值量也跟着提高4倍,在社会信息不对称,不了解社会必要生产率提高4倍的情况下这个行业仍然在以4倍的价格出售。即该行业的单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创造的商品价值是其它商品同样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创造的社会使用价值量的4倍,有些国有企业在行业的生产力大大提高的同时,没有降低其商品价格从而达到惠及百姓,反而通过国家赋予的权力进行行业垄断,商品价值降低而价格没有下降到与其价值相符的水平,这个事实上也是一种行业对于另外所有社会行业的劳动者的剥削!
不过由于人们对于行业的产品或者商品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认识的滞后性,也会使一些由于通过努力创新和科技发展,而提高该行业的社会生产力得到社会的补偿,这种补偿表现为该行业随着产品或者商品生产力的提高而回报的社会价值也相应提高,这就是我之前所说的生产力价值的增殖,这种“价值增殖”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价值增殖”而是“使用价值增殖”,但由于现有科技的局限性使人们对于价值的统计有很大滞后性因此只能通过市场来逐步调节达到,因此,那些由于追求自身利益而通过努力创新和科学技术发展提高社会生产力的人也得到了相应的高回报作为奖励。这是从公平与效率的矛盾辩证统一的来分析,我们既要看到由于行业之间的生产力发展不同步而出现的分配差距拉开,从而可能可能引起贫富不均的现象,同时,也有看到由于某个行业的生产力得到发展而给社会发展带来的促进作用的利好效应。
如果存在竞争足够透明的话,那么,每平方米的棉布商品的价格会降低,当然价格的降低主要正是生产棉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降低引起的,只是这个行业因为社会必要劳动生产率提高而创造的更加高的使用价值,溢出给整个社会带来贡献和利好效应。从心理上来说,这个行业同一生产时间生产的产品或者商品的使用价值对于这个社会上的人们来说,被感觉到是超过原来的使用价值的,因此,也被感觉到是超过原来的“价值”,其实,这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错觉,他们那里知道单位平方棉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耗费已经减少了4倍或者只有原来的1/4,因此,每平方米的棉布的价值就只能是原来的1/4了,所以,他们有理由要求这个行业的棉布商品把价格降低与生产它们的价值相符的程度,直到最后他们生产的单位棉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其他商品数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同为止,即1平方米棉布与其它产品或者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数量=1人(1/40)工作日接近的状态下进行等价交换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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