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的很多理论观点都是有前提、有条件的,忽视了哲学前提和条件,盲目的“引用”、“推广”和“普及”必然会导致某种“错误”。现就笔者的粗浅理解,择要说明如下:
1、“共产主义社会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笔者认为:按需分配的根本前提是按需生产,为此必须满足如下条件:生产资料的完全公有、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和社会产品的极大丰富、生产目标和过程的高度自觉(计划性)、劳动者联合体的高度自为和互为、……
2、“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
笔者认为:“各尽所能”在社会主义阶段是无法实现的,因为其所要求的社会历史条件无法得到充分满足,因而至多只能在一定条件下、范围内和程度上实现“各尽其力”。
笔者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组织社会生产的主要力量是“资本”以及作为其人格化代表的“资本家”;在共产主义社会组织社会生产的是高度自觉的“劳动者联合体”以及作为其总代表的“未来ZF”;在社会主义社会组织社会生产的的主要力量则是ZF及其授权的“公有资本运营方”(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其作用会先强化后弱化)、逐步组织起来和发展壮大的“劳动者联合体”(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其作用会逐渐地得到强化)。
笔者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经济特征是:公有制为主体(经济发展的主要引擎,但在短期内还无力成为经济发展的唯一引擎)、扩大再生产(积累)“更高水平和更高速地进行(与资本主义社会比较时)”、ZF及其授权的“公有资本运营方”与“自觉的劳动者联合体”的密切合作、各参与方在“各尽其力”的基础上“按劳分配”生活资料(以货币或实物形式)……
笔者认为:公有制最主要的功能应该是:组织社会生产、保证扩大再生产(积累)“更高水平和更高速地进行”、确保劳动者联合体在生产经营上的参与权和劳动者在生产成果分配中的合理权益的不断增进、为劳动者联合体的发展壮大和劳动者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单纯地、过分地强调“公有制”与“按劳分配”的关系是不科学的和不明智的。
3、“根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状况的规律,资本主义社会的灭亡将是不可避免的。”
笔者认为:这一观点如只是从社会发展的长期趋势而言,是正确的、科学的,但其中也会存在着一些重大的误区,因而不能随时“套用”。
(1)任一社会的生产关系从来都不是“唯一(固定)的”、“凝固(不变)的”、“僵硬(无弹性)的”,相反,在一定的生产关系框架内它会不断的调整和调适,即生产力的发展会不断地为自己创造出生产关系的“新要素或新形式”、从而为既有生产关系注入某种“生机”和“活力”。——谁忽视了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创生”作用,忽视了生产关系的“自我更新和创新”的能动作用,谁就让自己成为一个“历史的笑谈”。
(2)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历史的互动着的,在一定的范围内和程度上是存在着某种“相互调适”关系的,也就是说,其关系是“活生生的”和“辩证的”。
(3)资本主义的灭亡,一方面是因为它无法适应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要求,从而在一定的范围内和程度上成了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桎梏,成了代表新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阶级革命的对象和必须解决的历史任务,从而不可避免地引发了长期性的和社会性的“革命运动”;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新的、更有生机和活力的、更能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能更好更快地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已经产生并逐步走向成熟甚而得到了“社会历史性”地充分证明和广泛认可,从而在社会历史的反复选择中能够将旧的生产关系彻底“淘汰”和“埋葬”。
——就此而言,马列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灭亡”的预言之所以没有实现,一方面是因为“低估”了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创生”作用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自我更新和创新”能力;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高估”了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建设新社会的、发展新的生产关系的“历史作用”,或者至少是忽略了该历史过程的长期性和反复性而将之设想得过于简单、容易。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哲学版 版,详细出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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