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生产者在出售某个(批)产品时亏损,那么他肯定要想办法把这一损失补偿回来。这说明这个(批)产品是具有价值的,只是没有在当时得到完全实现而已,它的价值就等于它所凝结着的实际的代价耗费。如果它在交换中只实现了一部分直接补偿,则会有一部分亏损需要间接补偿。如何补偿呢?十分显然,要么以生产者自己过去的积蓄来补偿,或者以他将来通过多赚而补偿,再者将这笔亏损的代价负担转嫁给别人。比如他过去由于生产经营状况好,积蓄了一些资财,现在发生亏损,自然就需要这些资财补偿之,如果他现在没有积蓄,那么他必须想办法在以后的生产经营中通过多赚来补偿亏损。一般人们做生意办实业是借银行或别人的钱做资金,那么人们在生意发生亏损后首先会将亏损的代价负担转嫁给银行及他人,因为亏损无法及时归还借款。某些人由于一时陷于较大亏损,致使一生都难以将此亏损补偿回来,一生都背负难以还清的债务,到他的生命终结时,他的债务就变成别人的损失。
因此,任何个人或单位经营亏损,都会将这种损失转嫁到整个社会,让整个社会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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