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何原本》的叙述方式,被当成科学叙述的一个范本。但是现实的语言和各类学科,不可能像数学那样严格,结果歧义自然产生。
《几何原本》的叙述方式,由公理,定义和命题组成。其中,定义是不需要证明的描述,而命题因为需要证明,所以不能拿来做定义。
比如,等边三角形定义:两个边长相等的三角形。推论的命题:等边三角形底角相等,或等边三角形是底角相等的三角形。
这里,等边三角形的定义无需证明,而“等边三角形是底角相等的三角形”这个命题不能拿来做等边三角形的定义。否则就显然了循环论证。
但是现实中,很多定义不是这种情况。比如,我们说:闪电是积雨云带不同电荷产生的一个通电的通路。这句话如果按逻辑上去理解,是一个命题还是一个定义呢?
按定义和命题的顺序,我们其实可以这样理解:
闪电的不言自明的含义,就是我们在下雨天看到的那种闪光。这类似实指定义。就是我们不需要具体描述闪电是怎么回事,就知道那个东西是闪电。
而论证的命题是:这个闪光是积雨云。。。产生的通电通路。我们在论述的闪电,是这个闪光,而不是木头或人。
但是现实中,我们也会直接把闪电定义成积雨云造成的通电通路。这时候,其实闪电隐含着不言自明的含义:那个雨天的闪光。
在论述那些实在的可观察事物时,一般不需要指明其不言自明的含义。但是论述抽象概念时,这样的说法就容易产生歧义。
比如,马克思在定义价值时,把价值定义成抽象的人类劳动,然后又去论证价值为什么是抽象的人类劳动。这样,价值是劳动这个句子,既是一个定义,又是一个需要论证的命题。当价值是劳动作为需要论证的命题时,没有指明价值的不言自明的含义。(其实也不是不言自明,而是隐含)
其实价值的不言自明的含义是价格的依据,是我们心里认为应当的价格。
这样,马克思的叙述就产生了逻辑上的理解疑问,“价值的唯一来源劳动”这个说法,其实本来与“价值是抽象劳动”这个说法是一回事,那么定义本身就已经含义此意了,为什么还需要论证呢?
其实,马克思的价值的不言自明的含义,在存在于其论证中,就是:价格围绕价值波动。
马克思叙述的是完整的,只是逻辑排列不符合我们认知的习惯,这是因为马克思太喜欢拽辩证法了。
但是事实上,价值论完全与辩证法无关,什么抽象劳动,物化劳动,什么凝结在商品中等等,不过是黑格尔式的故弄玄虚的语言罢了。
最后,我用两个哲学学者的话来结束:
社会科院研究员赵汀阳:每一个逻辑学家都会跟你说,黑格尔才不讲逻辑。黑格尔想象的是“辩证逻辑”,那是逻辑的反面教材。辩证法是一种形而上“语法”,请允许我使用这个不太准确的说法,辩证法在逻辑上无用,但在哲学上是有用的,可以用来发现事物所暗含的“别的可能性”。有趣的是,经过流俗歪曲之后的黑格尔“辩证逻辑”在中国似乎颇得人心,不知道黑格尔会有何评论。
北大哲学教授陈波:辩证法也必须符合形式逻辑。(《逻辑15讲》中悖论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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