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xieyongxia在2007-3-25 19:05:00的发言: 逻辑错误。 稀缺是交换的必要条件,没有说是充分条件。没有稀缺一定没有交换,有了稀缺不一定有交换。
如果两个所有权人各自都有用不尽的物品,还要交换吗?
如果两个所有权人各自拥有的物品对方都不需要,还有交换吗?
如果一个所有全主体(如你说的家庭)虽然稀缺。母亲子女间也有互补,仍然没有交换。
无A必无B,A是B的必要条件。
支持若言兄:
我的理解与若言兄相同:我的用词是“分工、社会化需要与私有产权”,分工、社会化需要与私有产权均是交易产生的必要条件,但任何一个都不是交易的充分条件。人们在讨论交易的产生时往往把私有产权当作既定的前提条件,所以,人们在讨论交易的产生时一般是指分工和社会化需要。分工自身就是一种生产方式,生产就意味着稀缺,因此,稀缺是生产的前提,更是社会化分工存在的前提,用分工只不过是相对严格些。
是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则不存在单项决定,因此,我们不能够说有稀缺、有分工、有社会化需要或有私有产权一个条件时交易就能够产生,其实,这时条件还不充分,只有三个条件共同存在时条件才充分。但如果是必要条件,就存在只要有交易,就有以上三个条件的存在。
所以说大家成为一家人了,那么交易也就不存在了,货币也就消失了。虽然这时候还存在着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