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j在他的《耗费补偿价值论》中给价值下了如下的定义:“价值是效用及获得效用的难易程度;它表明价值既包含物品的有用属性,又包含如何获得这个物品的属性。”
之后他又把这里的“难易程度”称之为“代价耗费”:“价值又表现为‘获得物品的难易程度’,即以下所称的‘代价耗费’。”
由此,我们也可以将他的定义表述为:“价值是效用及获得效用的代价耗费”。这个定义表明,“价值绝不是非效用或无效用”,也“绝不是获得非效用或无效用的代价耗费”!
换句话说就是,无论获得非效用或无效用付出了多少代价耗费,都不具有hhj所说的价值的意义,都不形成他所称的价值。
但在本论坛上,hhj却一再宣称、反复强调非效用、无效用的废品也有价值。这实际上就是否定了他自己的价值定义,搬起石头砸了他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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