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密说:“价值一词有二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国富论,第四章)交换价值常被简称为“价值”:“十六世纪美洲金银矿山的发现,使欧洲金银的价值几乎减低为原价的三分之一。”(同上)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商品”第一段的标题是“商品的两个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价值实体,价值量)”(p.47)。他在讨论完使用价值之后说:“在我们所要考察的社会形式中,使用价值同时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p.48),引出了对交换价值的讨论。也就是说,第一段标题中的“价值”应该是指“交换价值”,和斯密对“价值”的规定是一致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是商品的两个侧面。
马克思随后写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 商品价值。”(p.51) 这句话使读者以为马克思重新定义了“价值”这个概念。但是,如果不同价值论者说的“价值”是不同的,大家争论什么呢?他的价值是“购买力”,你的价值是“劳凝(劳动的凝结)”,决定因素当然不同。
如果我定义“地球”是“在地上踢的球”(足球),天文学家们会来和我辩论“地球”的起源吗?
所以,马克思没有重新定义价值概念,而是把“劳动”和“价值”悄悄地绑在了一起。他最后写出结论:“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p.51)
这句话里的“价值”显然是指交换价值,而不是劳凝。经过这番操作,他把自己的观点植入了价值概念,似乎商品价值天然就是劳动量决定的。
* 马克思并未论证“商品的唯一共同属性是劳动产品”(请见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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