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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重温古典之四:亚当 • 斯密的交换价值被篡改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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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ldl 发表于 2016-7-3 05:13:4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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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密说:“价值一词有二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国富论》上卷,第25页)。从效用的角度上看,价值是使用价值的简称;从购买或交换的角度上看,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简称。然而,九十年后,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价值不再是交换价值的简称了。

       马克思说:“例如一夸特小麦,同x量鞋油或y量绸缎或z量金等等交换,……小麦有许多种交换价值,而不是只有一种。既然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都是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那末,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如果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那末……它们不再是桌子、房屋、纱或别的什么有用物。……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这些物,……,就是价值——商品价值。”(《资本论》第一卷第49-51页)。马克思的意思是,价值必须从交换价值中推理或抽象出来,价值不是交换价值的简称。无疑,斯密的使用价值被篡改了。

       斯密只因为“获取各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量之间的比例,似乎是各种物品相互交换的唯一标准”(《国富论》上卷,第42页)就把劳动量规定为价值(交换价值)。这种规定简单易懂,符合逻辑。因为“等劳动交换”的规律与“等价交换”的愿望比对后,一定能推理出劳动就是价值(交换价值)。

       马克思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创造了长篇大论的逻辑推理。因为他的推理也是以“等劳动交换”为前提的。一夸特小麦可以同x量鞋油或y量绸缎或z量金交换就是因为它们耗费了等量的劳动。前提与斯密一样,结论与斯密一样,推理却比斯密麻烦了太多太多。据说,这样显得科学。

     斯密与马克思都没有想到,“等劳动交换”的规律被平均利润率规律破坏了,把劳动量规定为价值还成立吗?他们俩的价值转型(斯密的自然价格与马克思的生产价格)岂不是无源之水?没有价值还转什么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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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交换价值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抽象人类劳动 平均利润率 马克思主义 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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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pc91917 发表于20楼  查看完整内容

这是经济学理论中最基础也是最复杂的概念,收益良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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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wbldl 发表于 2016-7-3 10:56:28
clm0600 发表于 2016-7-3 09:18
斯密从未把劳动量规定为交换价值。
斯密只是用劳动量去衡量交换价值,即用劳动量作为交换价值的单位,作为 ...
斯密从未把劳动量规定为交换价值。
斯密只是用劳动量去衡量交换价值,即用劳动量作为交换价值的单位,作为交换价值的一个尺度。
规定和衡量,这是天壤之别!
      
          本帖的重点是斯密的交换价值被篡改了。我想看看网友能不能否定我的观点。
        你要说规定和衡量有天壤之别也是可以的。规定与衡量当然不同,但不影响我的主贴。如果斯密不把劳动量规定为商品的价值,他有什么理由用劳动时间去衡量商品的价值?如果斯密把效用规定为商品的价值,他能用劳动时间衡量商品的价值吗?
马克思与斯密的本质不同,就是把斯密的“交换到的劳动量衡量价值”变成了“消耗的劳动量就是价值”。
        斯密说:“二日劳动的生产物的价值二倍于一日劳动的生产物,两点钟劳动的生产物的价值二倍于一点钟劳动的生产物,这是很自然的”(P42)。这句话能说明衡量价值应该用交换到的劳动量吗?显然不是,这句话只能证明,耗费的劳动量可以衡量价值。经济学说史早已指出,“他对决定价值的劳动的说明是二重的。首先,他认为决定商品价值的劳动是生产商品时耗费的劳动。........其次,斯密又认为决定商品价值的劳动,是由这个商品在交换中购买到或能支配的劳动”。(参见鲁友章与李宗正主编的《经济学说史》上册,第187-188页。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斯密绝不是你所说的仅仅用交换到的劳动量衡量价值。斯密用交换到的劳动量衡量价值是有目的的,本帖就不说明了。
       谢谢关注!

藤椅
龚民 发表于 2016-7-3 11: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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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leijy 发表于 2016-7-3 11: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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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wbldl 发表于 2016-7-3 11:35:16
龚民 发表于 2016-7-3 11:16
请论证出平均利润率规律破坏“等劳动交换”的规律,从而劳动量规定为价值不成立。而马克思则论证 ...
        主贴已经论证了呀。
斯密只因为“获取各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量之间的比例,似乎是各种物品相互交换的唯一标准”(《国富论》上卷,第42页)就把劳动量规定为价值(交换价值)。
如果不是因为“等劳动交换”,斯密也不会把劳动量规定为价值。马克思也是一样。
一夸特小麦可以同x量鞋油或y量绸缎或z量金交换就是因为它们耗费了等量的劳动。
马克思的原话在资本论中也有。就是在价值形式第一阶段“一、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这都是政治经济学基本常识,我就不给你找第几页了。

地板
龚民 发表于 2016-7-3 11: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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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wbldl 发表于 2016-7-3 13:02:15
龚民 发表于 2016-7-3 11:38
可是你却并没有回答,为何平均利润率规律破坏“等劳动交换”的规律,而不是掩盖了“等劳动交换”的规 ...
掩盖了“等劳动交换”的规律说明产品交换依然是“等劳动交换”,只是从表面上看不出来而已。但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诞生后,产品定价是按照平均利润率规律制定的。产品交换已经不是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了。这也是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常识,不必多说。

8
wbldl 发表于 2016-7-3 15:08:19
clm0600 发表于 2016-7-3 14:22
在资本累积和土地私有尚未发生以前的初期野蛮社会,获取各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量之间的比例,似乎是各种物 ...
我断章取义的目的是什么?写出来看看。

9
wbldl 发表于 2016-7-3 16:51:48
clm0600 发表于 2016-7-3 15:32
铁一样的事实摆在这里,你就是断章取义了,把一个结论的条件“在资本累积和土地私有尚未发生以前的初期野 ...
       你还好意思提智商,我写得那么明白你看不懂。我就想证明斯密也把耗费的劳动当成价值,用得着提初期野蛮时代?人家是90多岁的老学者,写了经济学说史,你竟然大言不惭地说人家傻逼。你不傻逼你怎么不出书?

10
zhengyr 发表于 2016-7-3 17:35:32
wbldl 发表于 2016-7-3 10:56
本帖的重点是斯密的交换价值被篡改了。我想看看网友能不能否定我的观点。
        你 ...
的确,斯密有耗费劳动决定价值和能够购买或支配的劳动决定价值两种说法。其中“能够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是斯密一般普适的观点适用于商品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并反复地谈论着。当这个一般普适的观点应用在原始简单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商品经济初级阶段的特定条件下时(斯密的“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尚未发生以前的初期野蛮社会”),处于交换中的一个人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就会特殊地同他实际付出的“辛苦和麻烦”(耗费劳动)是一致的,就会特殊地表现为人们所理解的斯密的耗费劳动决定价值的规定。两种说法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因为在原始简单商品经济的简单活劳动和简单商品交换条件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很低,社会经济基本处于短缺经济的卖方市场状态。只要生产出使用价值,就能满足某种社会需要。此时生产结构比较简单,人们的劳动也是简单的活劳动,且商品交换范围(市场)狭小,产品的供需比较稳定并容易达到一致,此时所有的劳动产品一般都可以通过交换转变为商品,因此实际耗费的活劳动就都是对社会有效用劳动,即表现为“能够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但这也并不是表明价值就是由生产领域中的耗费劳动所决定。价值仍然是由交换领域中所“能够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来表现的!在这里存在的只是价值决定在不同的商品经济发展阶段有不同的表现。也就是斯密注意到了不同的商品经济发展阶段的商品交换具有不同的特征(表现形式),这是斯密比其后人实事求是和高瞻远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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