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认为商品价格是会围绕价值波动的,他在《资本论》里写道:“价格和价值量之间的量的不一致的可能性,或者价格偏离价值量的可能性,已经包含在价格形式本身中。”(第一卷,p.120)
他还认为商品贵卖和贱买不会产生利润,他说:“假定卖者享有某种无法说明的特权,可以高于商品价值出卖商品,把价值 100 的商品卖 110,即在名义上加价 10%。这样,卖者就得到剩余价值【此时指利润】10。但是,他当了卖者以后,又成为买者。现在第三个商品所有者作为卖者和他相遇,并且也享有把商品贵卖 10%的特权。我们那位商品所有者作为卖者赚得了10,但是作为买者要失去 10。实际上,整个事情的结果是,全体商品所有者都高于商品价值 10%互相出卖商品,这与他们把商品按其价值出售完全一样。我们再反过来,……。结果一切照旧。因此,剩余价值的形成,从而货币的转化为资本,既不能用卖者高于商品价值出卖商品来说明,也不能用买者低于商品价值购买商品来说明。”(p.183)
但是,“高于商品价值出卖商品”和“低于商品价值购买商品”,不就是价格偏离价值吗?
价格围绕价值波动,一般认为是供求情况变化造成的。但是,在同一时刻,所有商品的价格偏离价值的幅度都会一样吗?都偏离 10%?这么巧?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即便“商品贵卖和贱买不会产生利润”是真的,也不能这样证明。
我研究《资本论》三十年,也没发现这个问题,是一个马经捍卫者把两者联系在一起,启发了我,本书中有好几章都源自马经信仰者,非常感谢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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