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j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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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欧洲版本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黄佶)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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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58 发表于 2026-1-21 11:40:3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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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是非非资本论,第六十八章,欧洲版本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马克思认为商品价格是会围绕价值波动的,他在《资本论》里写道:“价格和价值量之间的量的不一致的可能性,或者价格偏离价值量的可能性,已经包含在价格形式本身中。”(第一卷,p.120)

  他还认为商品贵卖和贱买不会产生利润,他说:“假定卖者享有某种无法说明的特权,可以高于商品价值出卖商品,把价值 100 的商品卖 110,即在名义上加价 10%。这样,卖者就得到剩余价值【此时指利润】10。但是,他当了卖者以后,又成为买者。现在第三个商品所有者作为卖者和他相遇,并且也享有把商品贵卖 10%的特权。我们那位商品所有者作为卖者赚得了10,但是作为买者要失去 10。实际上,整个事情的结果是,全体商品所有者都高于商品价值 10%互相出卖商品,这与他们把商品按其价值出售完全一样。我们再反过来,……。结果一切照旧。因此,剩余价值的形成,从而货币的转化为资本,既不能用卖者高于商品价值出卖商品来说明,也不能用买者低于商品价值购买商品来说明。”(p.183)

  但是,“高于商品价值出卖商品”和“低于商品价值购买商品”,不就是价格偏离价值吗?

  价格围绕价值波动,一般认为是供求情况变化造成的。但是,在同一时刻,所有商品的价格偏离价值的幅度都会一样吗?都偏离 10%?这么巧?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即便“商品贵卖和贱买不会产生利润”是真的,也不能这样证明。

  我研究《资本论》三十年,也没发现这个问题,是一个马经捍卫者把两者联系在一起,启发了我,本书中有好几章都源自马经信仰者,非常感谢他们!

68,价格围绕价值波动和贵买贵卖.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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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攻子之盾 以子之矛 商品价值 剩余价值 非常感谢

是是非非《资本论》(《资本异论》的卡通版),欢迎索取

沙发
hj58 发表于 2026-1-21 11:48:28
致谢:本图灵感来自 wswzwzws。

各位马经捍卫者继续努力!尽量胡搅蛮缠、东拉西扯!玩着玩着就又漏出破腚了。

哈哈!

藤椅
wzwswswz 发表于 2026-1-21 23:05:43
你画的这个图不过是又一个稻草人而已!
我之前已经分析过了,道理很简单,因为就整个社会来看,我们可以把所有生产者出卖的全部商品看作是一个总商品,那么,因为所有生产者都是买者,因此,所有生产者作为买者所购买的就是他们作为卖者所出售的这个总商品。由此,如果所有生产者以高于成本的价格贵卖这个总商品,那么贵卖的总价格就一定等于他们作为买者贵买这个总商品的总价格。

因此,虽然每个生产者出售各自商品时贵卖的百分比不可能完全相同,从而,作为买者,他们各自购买商品时贵买的百分比与作为生产者贵卖的百分比也不可能是完全相同。但是,因为他们出售的总商品的总成本(所有商品成本的总和)只有一个,这个总商品的总价格(所有商品价格的总和)也只有一个,因此,贵卖(总价格高于总成本)的百分比也就只能有一个数值。从而,他们作为买者购买这个总商品时“贵买”的百分比就一定等于他们“贵卖”这个总商品的百分比。

由此可得,所有的生产者作为一个总体,他们贵卖所得的总剩余,在他们作为买者时又完全地失去了,从而实际上的总剩余当然就是0了。因此,在价格以上的贵卖,一定不是整个资本家阶级剩余价值的来源。

在马克思强调他所研究的是整个资本家阶级剩余价值的来源时,你却把个别资本家贵卖与贵买百分比很有可能的不相等极其不合逻辑地套用到了整个资本家阶级身上,这不仅是你编织的又一个稻草人,而且再一次坐实了你的逻辑与数学均不及格。

板凳
hj58 发表于 2026-1-22 14:36:21
wzwswswz 发表于 2026-1-21 23:05
你画的这个图不过是又一个稻草人而已!
我之前已经分析过了,道理很简单,因为就整个社会来看,我们可以把 ...
“你却把个别资本家贵卖与贵买百分比很有可能的不相等极其不合逻辑地套用到了整个资本家阶级身上,”

按照你的逻辑,整个资本家群体是一个卖者,也是一个买者,怎么会“贵卖与贵买百分比很有可能的不相等”?

马克思说的是“第三个商品所有者”,这就是说,他是从具体的商品所有者个人入手进行分析的,然后依据贵卖比例相等,推导出整个资本家群体没有净利润。

你把“价格偏离价值”和“贵买贵卖”联系在一起,让我想到贵卖比例不可能相等,帮助我证明马克思的这个证明方法是错误的。

报纸
hj58 发表于 2026-1-22 14:36:47
你不要谦虚,你在这件事情上居功至伟,应该向你的朋友们好好地显摆一下。


地板
wzwswswz 发表于 2026-1-22 21:01:53
hj58 发表于 2026-1-22 14:36
“你却把个别资本家贵卖与贵买百分比很有可能的不相等极其不合逻辑地套用到了整个资本家阶级身上,”

...
你的语文确实不及格!
我说的是:“每个生产者出售各自商品时贵卖的百分比不可能完全相同,从而,作为买者,他们各自购买商品时贵买的百分比与作为生产者贵卖的百分比也不可能是完全相同。”

每个生产者……各自购买商品”与“所有生产者作为一个总体”购买商品,你分不清吗?

7
wzwswswz 发表于 2026-1-22 21:17:52
hj58 发表于 2026-1-22 14:36
“你却把个别资本家贵卖与贵买百分比很有可能的不相等极其不合逻辑地套用到了整个资本家阶级身上,”

...
马克思这里实际上是以“第三个商品所有者”为例而得出“实际上,整个事情的结果是,全体商品所有者都高于商品价值10%互相出卖商品,这与他们把商品按其价值出售完全一样。”的结论。
特别是,马克思在分析了个别生产者有可能从单方面的贵卖得利之后,明确指出了这种得利绝不能增加整个社会的财富,从而绝不是整个资本家阶级剩余价值的来源,因此,只要具有基本的逻辑能力,自然能够从马克思的论述中看出我所做的那个分析。
另外,马克思关于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分析中,也有相同的逻辑方法的运用。

所以,你从马克思的论述中看不出我所做的分析,只能证明你不仅不了解马克思,而且思维逻辑能力也太差。

8
wzwswswz 发表于 2026-1-22 21:28:39
hj58 发表于 2026-1-22 14:36
“你却把个别资本家贵卖与贵买百分比很有可能的不相等极其不合逻辑地套用到了整个资本家阶级身上,”

...
马克思的这个例子假设的就是所有卖者的享有的特权都是一样的:“假定卖者享有某种无法说明的特权,可以高于商品价值出卖商品,把价值100的商品卖110,即在名义上加价10%。”所以,这个证明方法本身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你要把卖者的特权修改成加价的比例不相同,那么与马克思后来假设的“商品所有者A可能非常狡猾”一样,也只能说明有的资本家能得利,有的资本家要亏损,而根本无法说明贵卖是整个资本家阶级剩余价值的来源。

所以,你以为引入了比例不一样就可以推翻马克思的结论,那只不过是你的异想天开而已。

9
wzwswswz 发表于 2026-1-23 06:59:26
hj58 发表于 2026-1-22 14:36
你不要谦虚,你在这件事情上居功至伟,应该向你的朋友们好好地显摆一下。
马克思在分析商品价格时已经说过了,等价交换是作为平均数规律实现的,这就意味着,就每一种商品而言,不管因供求变化引起的价格波动的比例如何不同,从长期来看,上涨部分与下跌部分必然会相互抵消,从而在平均数上,必然是趋向于等价交换的。因此,资本家剩余价值的来源当然也就不应当由因供求变化引起的价格波动来说明。

这一点,马克思在1865年发表的《工资、价格和利润》中就做了具体论述:“市场价格的变动,市场价格的背离价值,市场价格的上涨和下落,都是互相抵销和互相补偿的;所以,如果把垄断组织的影响及其他某些变更撇开不说,—— 关于这些,我现在不能详细谈到,——那末一切种类的商品,平均说来总是按它们各自的价值,即它们的自然价格出售的。……既然一般说来一切种类的商品在较长时期内都是按自己的价值出售,那末,假设利润——不是指个别场合,而是指各个工业部门中经常的和普通的利润——是来源于额外提高商品价格或者是由于商品按超过其价值的价格出卖,就未免太荒谬了。”(16,142-143)

所以,你以为捞到了证伪马克思的救命稻草,但实际上马克思早在1865年就已经把你的这根救命稻草埋葬了。正可谓,修(马克思)已知道你,你还不知修(羞),哈哈哈哈!

10
hj58 发表于 2026-1-23 12:17:50
wzwswswz 发表于 2026-1-22 21:01
你的语文确实不及格!
我说的是:“每个生产者出售各自商品时贵卖的百分比不可能完全相同,从而,作为买 ...
“每个生产者出售各自商品时贵卖的百分比不可能完全相同”


有这句话就足够证伪马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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