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应该注意到斯密所说的“两不相亏”仅仅指“要确定两个不同的劳动量的比例,往往很困难。……”并强调“市场上议价”是关键点,即“劳动虽是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但一切商品的价值,通常不是按劳动估定的。要确定两个不同的劳动量的比例,往往很困难。两种不同工作所费去的时间,往往不是决定这比例的唯一因素,它们的不同困难程度和精巧程度,也须加以考虑。一个钟头的困难工作,比一个钟头的容易工作,也许包含有更多劳动量;需要十年学习的工作做一小时,比普通业务做一月所含劳动量也可能较多。但是,困难程度和精巧程度的准确尺度不容易找到。诚然,在交换不同劳动的不同生产物时,通常都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上述困难程度和精巧程度,但在进行这种交换时,不是按任何准确尺度来作调整,而是通过市场上议价来作大体上两不相亏的调整。”
关于劳动工资,斯密早已说了:“劳动工资一语,都普遍理解为,在劳动者为一人而雇用他的资本所有者另为一人的一般情况下,劳动获得的工资。
劳动者的普通工资,到处都取决于劳资两方所订的契约。这两方的利害关系绝不一致。劳动者盼望多得,雇主盼望少给。”在这里网友们一定能够看到斯密所说的“取决于劳资两方所订的契约”而与早先所说的“两不相亏”所讨论的对象完全是不同的两回事!可是有人却引用斯密的“一种费去许多工夫和时间才学会的需要特殊技巧和熟练的职业……的人,在从事工作的时候,必然期望,除获得普通劳动工资外,还收回全部学费,并至少取得普通利润。而且,考虑到人的寿命长短极不确定,所以还必须在适当期间内做到这一点,……熟练劳动工资和一般劳动工资之间的差异,就基于这个原则。”并完全不顾斯密这句话中还有“除获得普通劳动工资外,还收回全部学费,并至少取得普通利润”断章取义的把它扎出了你所说的“稻草人”——“至于两不相亏的基准,那就不是市场来决定的,而是以由劳动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获得不同劳动技能、即学习训练所必须耗费的劳动量来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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