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j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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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在 wswzwzws 的指导下,我又发现了《资本论》的一处错误(黄佶)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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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58 发表于 2026-3-16 08:05:11
wzwswswz 发表于 2026-3-15 18:47
马克思的分析早就告诉你了,你还看不懂?
第一,商品价格的波动在趋势上必然与价值相一致,也就是说在平 ...
“其中,生产资料在市场过程中的耗费不会产生新的价值”



这是错误的,不成立。

马经漏洞百出,你们总是拆东墙补西墙,捍卫这边时引用那边的错误观点做依据。

32
wzwswswz 发表于 2026-3-16 10:20:30
hj58 发表于 2026-3-16 08:05
“其中,生产资料在市场过程中的耗费不会产生新的价值”
第一,你这个问题与是不是必须确定复杂劳动的X是多少毫无关系了,因为如果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的耗费还能产生出新的价值,那么即便是简单劳动也是如此。所以根本就不需要去确定复杂劳动的X了。
所以,你用转移话题的方式承认了你所要求的确定X就是你不懂逻辑的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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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26-3-16 10:29:11
hj58 发表于 2026-3-16 08:05
“其中,生产资料在市场过程中的耗费不会产生新的价值”
李嘉图说了两句话
第一章第一节的标题是这样写的:“商品的价值或其所能交换的任何其它商品的数量,取决于其生产所必需的相对劳动量,而不是取决于支付这种劳动报酬的多少。”
第一章第三节的标题是这样写的:“不仅直接施于商品的劳动影响商品的价值,那些为协助这种劳动而施于器具、工具和建筑物上的劳动也影响着商品的价值。”
两句话连起来看,就是在说,考察一件产品的成本,不能只考察最后一道工序的劳动成本,而是要考察所有工序的劳动成本,即全成本;在全成本基础上,考察它对商品价格的影响。
李嘉图从来没有定义劳动是价值或劳动创造价值。

34
罗鹏 发表于 2026-3-16 10:33:36
上面一贴是针对那个w的话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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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26-3-16 10:38:17
成本并不能单方面决定价格,但是,也不能说某些成本决定价格,而另一些成本不影响价格。李嘉图虽然持有“等价交换”的观念,但他还是清楚地知道并指出:生产商品的全部劳动也即全部成本,影响了商品价格。

36
wzwswswz 发表于 2026-3-16 13:08:39
hj58 发表于 2026-3-16 08:05
“其中,生产资料在市场过程中的耗费不会产生新的价值”
第二,你说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的耗费能够产生出新的价值,即如果它自身原有的价值为100,而生产中随着它的耗费,它自身的价值100不仅会在产品中再现出来,而且还会产生出100以外的价值。而这个观点本身就是错误的。

举例来讲,在社会分工的情况下,总会有人(下面用A代表)生产生产资料,有人(用B代表)生产生活资料。
假设A用100的劳动量生产出了100单位生产资料,其总价值为100;B用100的劳动量和这些生产资料生产出了200单位的生活资料,其中B的劳动加入的新价值为100。
假设这些生产资料在其耗费中也能够形成新的价值,例如为10,这样200单位的生活资料的总价值就是210。

现在的问题是生产资料形成的新价值10属于A还是属于B?
如果是属于A,那么A付出的100的劳动量在最终200单位的生活资料中就可以占有其中的110×(200/210)单位,即将近105单位。而B同样付出100的劳动量却在200单位的生活资料中只能给自己留下100×(200/210)单位,即略多于95单位。这样的结果必然导致,B、从而全社会都会选择去生产生产资料,而没有人会选择使用别人的生产资料来生产生活资料了。
如果生产资料形成的新价值10属于B,那么情况就会相反,A、从而全社会都会选择使用生产的生产资料来生产生活资料,而没有人会选择为别人生产生产资料了。
而不管哪种情况,生活资料与生活资料生产上的社会分工就会消失。这与社会的现实显然是不相符的。

因此,正确的情况只能是,A付出100的劳动量得到包含100劳动量的生活资料,B付出同样100的劳动量也得到包含100劳动量的生活资料。至于生产资料资料是否形成价值,或形成多少的价值(例如10000的价值),完全不会改变A、B的所得与他们所付出的劳动之间的关系。

如果我们不是分别从A、B的角度,而是从他们所构成的社会的角度来分析,那么问题就更加清楚了。
因为社会最终得到的就是200单位的生活资料,而为了得到这些生活资料,社会总共付出了200的劳动量,其中第一阶段付出100的劳动量,生产出了100单位的生产资料;第二阶段又付出100的劳动量,利用生产资料生产出了200单位的生活资料。
这就是说,200单位的生活资料归根到底就是200劳动量的产物,因此,200单位生活资料的价值也就是200劳动量形成的价值。至于过程中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不过是第一阶段的劳动量与源自于它的生活资料的那部分价值的中间环节而已,而生产资料本身并不会形成任何新的价值。

所以,你所谓的生产资料也能形成新的价值完全是不成立的,只是你缺乏逻辑思维能力的想当然而已。

37
hj58 发表于 2026-3-17 16:55:11
wzwswswz 发表于 2026-3-16 10:20
第一,你这个问题与是不是必须确定复杂劳动的X是多少毫无关系了,因为如果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的耗费还能 ...
你用生产资料只能转移自身价值论证剩余价值理论,以此证明复杂劳动换算无关紧要。

那我就告诉你,你这个前提根本就不成立。

所以,异种劳动换算还是非常重要的,你绕不过去。

38
hj58 发表于 2026-3-17 16:57:28
wzwswswz 发表于 2026-3-16 13:08
第二,你说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的耗费能够产生出新的价值,即如果它自身原有的价值为100,而生产中随着它 ...
“你说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的耗费能够产生出新的价值”


马克思论证机器只能转移自身价值的依据是工厂会计计算机器折旧的办法,所以,马克思的观点不能成立。

这个漏洞你们是永远也补不上的。

39
wzwswswz 发表于 2026-3-17 21:51:36
罗鹏 发表于 2026-3-16 10:33
上面一贴是针对那个w的话说的。
李嘉图当然没有定义劳动是价值,因为他所说的价值就是商品的交换价值。
但他明确说了:“一件商品的价值,或所能换得的他种商品的数量,乃定于生产所必要的相对劳动量”,这就是说,商品的交换价值是由生产商品的必要的相对劳动量决定的。

40
wzwswswz 发表于 2026-3-17 22:08:54
hj58 发表于 2026-3-17 16:57
“你说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的耗费能够产生出新的价值”
马克思证明机器不创造价值根据的是现实的社会生产过程,而不是会计的折旧方法:“生产棉花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是生产以棉花为原料的棉纱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的一部分,因而包含在棉纱中。生产纱锭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也是如此,因为没有纱锭的磨损或消费,棉花就不能纺成纱。”“因此,在考察棉纱的价值,即生产棉纱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时,可以把各种不同的在时间和空间上分开的特殊劳动过程,即生产棉花本身和生产所消耗的纱锭量所必须完成的劳动过程,以及最后用棉花和纱锭生产棉纱所必须完成的劳动过程,看成是同一个劳动过程的前后相继的不同阶段。棉纱中包含的全部劳动都是过去的劳动。至于生产棉纱的各形成要素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是早已过去的,是过去完成的,而在纺纱这一最后过程中直接耗费的劳动则是接近现在的,是现在完成的,这种情况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如果建筑一座房屋需要一定数量的劳动,例如30个工作日,那末体现在这座房屋中的劳动时间的总量,不会因为第30个工作日比第1个工作日晚29天而有所改变。因此,包含在劳动材料和劳动资料中的劳动时间,完全可以看成是在纺纱过程的早期阶段耗费的,是在最后以纺纱形式加进的劳动之前耗费的。”“因此,生产资料即棉花和纱锭的表现为12先令价格的价值,是棉纱价值或产品价值的组成部分。”

而在你看来马克思这里所说的生产棉纱与生产棉花、生产纱锭的关系不是现实的社会生产过程,而只是会计的折旧方法?也就是说,如果会计上没有这样一种方法,现实的社会生产过程中生产棉纱与生产棉花、生产纱锭的关系就不是这样了?

所以,你根本就没有能力理解现实的社会生产过程,也就只会用想当然去编制稻草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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