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wswswz 发表于 2026-4-28 15:23 
野果能交换或支配到的劳动,只能是把野果交换价值的大小反映出来而已,根本就不是决定了其交换价值的大小 ...
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野果能交换或支配到的劳动是这么多,而不是更多或更少呢?你那个野果的垄断就能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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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这不是现在的问题。
首先,你不知道原因是什么,也不能拿衡量和表现来冒充原因。你不能看到野果换了1天的掏厕所劳动,就说因为有1天的掏厕所劳动能够用来购买这几个野果,所以这几个野果的交换价值才等于1天的掏厕所劳动。
而对于这个问题,我当然能解释,因为这些都在我的书里写着呢,书在几年前都发到网上了。
但是你目前的层次还不足以讨论后续的问题,你连“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这几个字都理解不了。
奴隶
不能获得他所生产的东西,不是他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决定的,而是他与奴隶主之间的关系决定的。
但如果他的劳动也没有从自然界中
获得任何产品,那么奴隶主也就不可能获得任何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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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句说的好,分清了生产和获得。
但第二句又不要脸地把二者混淆了!应该是,如果他没有通过劳动和自然共同生产任何产品,那么奴隶主和他也就都不能获得任何产品。
获得的前提是生产,但获得不等于生产。
我回答的恰恰是为什么“衡量、表现”交换价值大小的恰恰是这么多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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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回答个毛了呀,你就是看到几个野果换了1天的掏厕所劳动,就说因为有1天的掏厕所劳动能够用来购买这几个野果,
所以这几个野果的交换价值等于1天的掏厕所劳动。
第二天又看到几个野果换了2天的掏厕所劳动,就说因为有2天的掏厕所劳动能够用来购买这几个野果,
所以这几个野果的交换价值等于2天的掏厕所劳动。
你真的看不出你回答的有多可笑吗?你这里的“所以”,只能是“说明,反映出”!
土地所有权的交换并没有改变全社会的劳动量,所有劳动量能够交换到的劳动量也没有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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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把话说清楚。
土地所有权的交换没有改变产品所耗费的劳动量,但它改变了产品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
原来是1000斤粮食支配L量劳动,有了地租后是800斤粮食就能支配L量劳动,剩下的200斤可以支配明年,后年劳动量去,也可以换10年前就盖好的二手房子,几千年前的古董。。。总之粮食的交换价值增加了。
而你所谓的所有劳动量能够交换到的劳动量,这是神马玩意呀!以你的智商,咱先把这1000斤粮食和几个野果的问题搞清楚吧。
再次跟你说清楚:
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简单来说就是所值的劳动量!不是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更不是商品所能交换的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而且不需要用所有的产品都去跟劳动量真的交换!只要有实际的价格,就都能换算。
就好比说一台拖拉机的功率是100马力,你不用真的要求用100匹马跟这个拖拉机拔河吧!
斯密还说过,就一世纪一世纪的跨度来看,粮食也是很好的交换价值尺度呢,难道你要所有的商品都跟粮食交换一遍吗?不用啊,你就用各种商品的货币价格和粮食的货币价格换算一下就好了呀!
同理,
各种商品的劳动价格(真实价格)是多少,你就用商品货币价格和劳动货币价格换算一下就好了呀!
1000斤粮食的价格是1000元,L量劳动的价格是800元,则1000斤粮食的劳动价格就是1.25L嘛。
这么简单的事情,为啥要钻牛角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