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lm0600
9794 125

什么是所有权 [推广有奖]

11
qiwulun2006 发表于 2012-10-27 22:52:20
物权最重要的处分权。其次才是使用和收益。对物权的理解太不到位,连你表达什么都不知道。

物权也不是只针对土地,就说铅笔好了,使用权怎么不重要?难道你的铅笔你不使用?只收益?那你不成了出租铅笔的了?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20 + 20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经验 + 20  论坛币 + 20   查看全部评分

12
qiwulun2006 发表于 2012-10-28 20:53:05
胡马依北风 发表于 2012-10-28 20:47
使用和受益算不算处分的形式呢??
你应该先去看看物权法。

处分是可以卖掉甚至扔掉,送人,这些都行

使用和收益就没那个含义——比如说租来的机器,你有使用和收益权。但是你没权利处分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学术水平 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20 + 20 + 1 + 1 + 1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经验 + 20  论坛币 + 20  学术水平 + 1  热心指数 + 1  信用等级 + 1   查看全部评分

13
qiwulun2006 发表于 2012-10-29 07:50:48
胡马依北风 发表于 2012-10-29 07:34
我不是从法律层面说这个问题。

不是法律上的含义。
你要是以你自己的层面说,你说他是什么就是什么

但是如果以你的层面说,受益也算处分的形式之一。那么处分权就更重要了。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学术水平 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20 + 20 + 1 + 1 + 1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经验 + 20  论坛币 + 20  学术水平 + 1  热心指数 + 1  信用等级 + 1   查看全部评分

14
clm0600 发表于 2012-10-29 09:24:52
胡马依北风 发表于 2012-10-27 22:46
土地是增值,只要没有变现,就不算获利。价格的增加,也不是别人引起的,也谈不上获别人的利。

石器时 ...
土地是增值,只要没有变现,就不算获利。价格的增加,也不是别人引起的,也谈不上获别人的利。
----------------------
你喜欢把自己的房子标成天价,这只是你自己YY而已。但是,如果成交价格增加,那不管是谁引起的,买方都要付出更多的代价,这个更多的代价,难道是你把房子摆在那里不用创造的??不是别人的利还能是谁的?

石器时代,或者人还是野生动物状态下,地球的使用权是全人类的。
---------------------
你别忘了,连猴子都有领地。

在进入“阶级社会”,出现国家,进入农业文明这样的高级文明,出现完备的法律产权以后,人就有了对于自然资源法律上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限制。土地是自然资源,文明成果,法律,是人发明的
-------------------------
人们将变得更加文明,而不是墨守陈规!

想消除这些法律上的所有权使用权限制,或者向下兼容,回到石器时代以前去,或者向上兼容,等进入传说中的共产主义再说吧。
-------------------
耕者有其田,不耕者失其田。这不是消除所有权使用权的限制,而是建立一种合理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的新规范。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20 + 20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经验 + 20  论坛币 + 20   查看全部评分

无善无恶道长存,有善有恶根在人。
顺道则善逆道恶,求证知行天人合。

自然学派作品《政治经济学新解》《大道重出》等

15
clm0600 发表于 2012-10-29 09:40:01
qiwulun2006 发表于 2012-10-27 22:52
物权最重要的处分权。其次才是使用和收益。对物权的理解太不到位,连你表达什么都不知道。

物权也不是只 ...
物权最重要的处分权。其次才是使用和收益。对物权的理解太不到位,连你表达什么都不知道。
---------------
无论你怎么处分,最后的目的都是收益。你无论是出租,自用,入股,扔掉,卖掉,唯一的出发点只能是:你觉得这么做对自己有益。
所有权最重要的就是:我觉得怎么好就怎么处置!

物权也不是只针对土地,就说铅笔好了,使用权怎么不重要?难道你的铅笔你不使用?只收益?那你不成了出租铅笔的了?
--------------------
我举的例子是土地这种资源品,你如果说消费品,那么所谓的使用过程,恰恰不正是收益的过程吗?没有益处你会使用??
出租铅笔,使用铅笔,这不都是一种收益的形式吗?不都是为了收益吗?
使用消费品,正是对消费品收益的一种形式啊

说一千道一万,物权最重要的就是谁也不说的收益权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20 + 20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经验 + 20  论坛币 + 20   查看全部评分

无善无恶道长存,有善有恶根在人。
顺道则善逆道恶,求证知行天人合。

自然学派作品《政治经济学新解》《大道重出》等

16
qiwulun2006 发表于 2012-10-29 10:15:17
clm0600 发表于 2012-10-29 09:40
物权最重要的处分权。其次才是使用和收益。对物权的理解太不到位,连你表达什么都不知道。
------------ ...
第一,如果按你这么论述,请你在向别人表达你的理论之前,给“收益权”做一个定义。正如所有经济学教材在讲述什么叫GDP的时候,都要不厌其烦的讨论,GDP包括什么不包括什么——因为在你那里“收益权”明显跟《物权法》里所讲不是一个概念,《物权法》是众所周知的,你说那玩意,在你做详细论述的时候却只有你一个人明白。

第二,既然你说你的理论跟西方经济学的不同,想必你需要完善你的一系列假设。比如说“理性人”这个假设,跟哲学的“理性”不是一个概念,所以西方经济学有详细论述。我不知道你自己这套理论要不要以理性人假设做前提。因为对于一个不“理性”的人,我没看出来“扔掉”一个本可以用来“收益”的东西到底有什么“益处”。但是处分权却包括“扔掉”,即使他没有益处。比如你和人吵架,一气之下砸了自己的国产汽车。这是你的“处分权”,但是我没看出这是你的“收益权”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学术水平 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20 + 20 + 1 + 1 + 1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经验 + 20  论坛币 + 20  学术水平 + 1  热心指数 + 1  信用等级 + 1   查看全部评分

17
clm0600 发表于 2012-10-29 10:42:11
qiwulun2006 发表于 2012-10-29 10:15
第一,如果按你这么论述,请你在向别人表达你的理论之前,给“收益权”做一个定义。正如所有经济学教材在 ...
因为对于一个不“理性”的人,我没看出来“扔掉”一个本可以用来“收益”的东西到底有什么“益处”。但是处分权却包括“扔掉”,即使他没有益处。比如你和人吵架,一气之下砸了自己的国产汽车。这是你的“处分权”,但是我没看出这是你的“收益权”
-------------------------
什么是益处,如何收益,这不是你来决定的,也没有什么客观标准,这是所有者自己决定的东西。
你看不到扔掉东西有什么益处,可是在人家扔的人看来,可以少占家里的地方,这就是一个好处。
有人买件衣服觉得挺好,这就是受益了,哪怕你觉得这件衣服是在侮辱他自己的审美观,那也是你的事情,不妨碍人家自己收益。

至于你说的,不管出于什么动机,砸掉自己的财产,如果事后人家不后悔,觉得该砸,那么这还是一种受益,放鞭炮不就是如此吗?
如果事后还后悔了,可以说收益是负的,但这不改变人家有收益权啊?
这就好比,我用自己的土地办一个农场,难道能排除赔本的可能性吗?赔本了就能说我没有收益权吗?

我买一辆车的动机是什么?是这辆车能给我带来好处呢?还是因为我可以拥有了对它的处置权?
无善无恶道长存,有善有恶根在人。
顺道则善逆道恶,求证知行天人合。

自然学派作品《政治经济学新解》《大道重出》等

18
qiwulun2006 发表于 2012-10-29 10:57:29
clm0600 发表于 2012-10-29 10:42
因为对于一个不“理性”的人,我没看出来“扔掉”一个本可以用来“收益”的东西到底有什么“益处”。但是 ...
我已经说了,你当然可以给“收益权”下一个不同于常人的理解的定义。

从你的论述来看,你甚至在否定西方经济学中“理性人”假设

一个鞭炮厂造出了鞭炮不去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是一把火点着了,还美其名曰:看着真过瘾,我们“收益”了!

在西方经济学里这叫不可理喻,在你的那套理论里,这叫“不妨碍人家自己收益”

如果没有这种假设,实在想象不出经济学还会有什么规律可言。

让我想起了看到过的一个电影:一个独裁者将肯定的和否定的词全部改成了他自己的名字,结果一个人化验艾滋病,医生依据法律用这个词的时候,患者不知道是表达肯定还是否定。如果你的“收益权”能包括这么大的含义,租房子的收益权和买房子的收益权将很难区分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20 + 20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经验 + 20  论坛币 + 20   查看全部评分

19
qiwulun2006 发表于 2012-10-29 11:11:22
clm0600 发表于 2012-10-29 10:42
因为对于一个不“理性”的人,我没看出来“扔掉”一个本可以用来“收益”的东西到底有什么“益处”。但 ...
另外,你对物权和所有权再有任何疑问——只要你不怕把人大牙笑掉——请去找专业的法律工作者讨论。我实在没时间在这些基础的幼儿班级的字面意义上再跟你费口舌

你可以要求他们修改法律,把原来的“处分权”包含在你的新的“收益权”当中。

或者你不更改任何字的含义,也可以跟他们去辩论:“说一千道一万”,收益权比处分权更重要,更本质。

如果你要是成功了,又没人理解你的高深理论,请务必自己买点鞭炮“收益”一下,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20 + 20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经验 + 20  论坛币 + 20   查看全部评分

20
arasti 发表于 2012-10-29 11:44:21
占有  使用  收益  处分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20 + 20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经验 + 20  论坛币 + 20   查看全部评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2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