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小迈 发表于 2014-3-23 18:12 
这就是楼主‘老老实实读过马克思《资本论》’的水平,不是‘滥竽充数’的话,就请从《资本论》里,把马‘ ...
“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资本论》第一章 商品 1、使用价值和价值)。这是马克思的原话,你自己看吧,价值是不是定义为劳动力耗费。
在劳动力耗费与价值之间,前者是因,后者是果,原因“形成”结果也好,“决定”结果也罢,在逻辑上已不是问题。至于马克思认为存在一个“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劳动量或价值量大小,那已经是另外的话题了。原因与结果的关系说的是事物的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劳动量或价值量的关系说的则是事物的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