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anglin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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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西方经济学中常见的错误实在太多了,真想重新写《经济学》  关闭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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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swang 发表于 2007-10-6 18:49:00

你能不能先把连续统是什么东西搞清楚

你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10-6 17:14:00的发言:

Aumann(1964)阐明:当经济中具有“个体连续统”时(经济中的“个体数”比自然数的“个数”多得多),在无原子测度经济中,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可以证明Walras均衡与竞争的“核”是相同的。

平心而论,杨小凯的东西在以后能占有怎样的地位,只能等时间来判定了。

  你这个定理在一般高微中都有,只是我不知道这是奥曼证明的。

  经济学中这样的假设固然可以,因为毕竟连续函数、连续映射等用拓扑学处理起来很方便。

  但是毕竟这是远远与现实不相符合的,如果你稍微有点集合论的常识,你就知道这种假设实在太夸张了。连续统至今在数学里面都没有得到证明,你拿奥曼的证明能够说明什么问题呢?连续统在数学中,都只是一个假设,称为连续统假设。在可列势与实数势之间到底是否存在其它势,你知道吗?

  所谓核,不过是帕累托改进可能达到的区域。其实这些概念,从数学上讲,都 极为简单,我最讨厌别人拿这些高微的东西来折磨人了。因为我就没有正儿八经学过高微,因为全是自学,没有人讨论,不象人大有专门的高微课,但是本质上讲,许多人大的学生,高微觉得并不好。

  如果把杨小凯的东西学了,高微的实在太小儿科了,你没有真正领悟过小凯的东西,因此你不能得其妙。

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 http://blog.sina.com.cn/witswang
在后现代性的知识碎片化浪潮中,把碎片化知识重新整合起来,成为现代性的未竟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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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10-6 19:17:00
那倒请教了:杨小凯对其结果的存在性,是如何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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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10-6 19:19:00
以下是引用witswang在2007-10-6 18:49:00的发言:但是毕竟这是远远与现实不相符合的,如果你稍微有点集合论的常识,你就知道这种假设实在太夸张了

请问,杨小凯的模型不是“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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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10-6 19:20:00
以下是引用witswang在2007-10-6 18:49:00的发言:你这个定理在一般高微中都有,只是我不知道这是奥曼证明的。

好了,你既然你知道这些,我就要问了:

你何以说“完全竞争”自己导致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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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10-6 19:27:00
以下是引用witswang在2007-10-6 18:49:00的发言:所谓核,不过是帕累托改进可能达到的区域。其实这些概念,从数学上讲,都是极为简单,我最讨厌别人拿这些高微的东西来折磨人了。因为我就没有正儿八经学过高微,因为全是自学,没有人讨论,不象人大有专门的高微课,但是本质上讲,许多人大的学生,高微觉得并不好。如果把杨小凯的东西学了,高微的实在太小儿科了,你没有真正领悟过小凯的东西,因此你不能得其妙。

有意思,我们想确切知道:你对“数学上极为简单的经济学概念”是何看法?

这是否涉及到你评价一个经济学概念“好坏”的标准?

好一个“折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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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swang 发表于 2007-10-6 20:28:00

不要离题太远了,还是回到楼主提出的问题上来吧。你到底想说明什么?

你到底想赞同什么,我又到底赞同什么,我们的分歧到底何在?

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 http://blog.sina.com.cn/witswang
在后现代性的知识碎片化浪潮中,把碎片化知识重新整合起来,成为现代性的未竟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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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stra 发表于 2007-10-6 21:15:00
以下是引用witswang在2007-10-6 20:28:00的发言:

不要离题太远了,还是回到楼主提出的问题上来吧。你到底想说明什么?

你到底想赞同什么,我又到底赞同什么,我们的分歧到底何在?

sungmoo和Mestra认为,wanglinhai对微观经济学理解是片面的,不完整的,错误的

witswang认为,wanglinhai的创新精神应该被鼓励,他提出的言论部分正确

sungmoo和Mestra认为,witswang所认为的wanglinhai言论的部分正确性,这完全是错误的

witswang认为,他理解了微观经济学的内核

sungmoo怎么认为的Mestra不知道,Mestra认为witswang对微观经济学的态度是正确的,但Mestra认为witswang并没有理解透微观经济学的内核

witswang认为,sungmoo和Mestra没有理解微观经济学

Mestra认为,他已经在80几楼和422楼指出了wanglinhai一部分言论显然的错误,witswang如果认为Mestra的评论是正确的,就应该顺着就承认wanglinhai对微观经济学理解不完整,就顺着该承认sungmoo和Mestra一直强调的创新或批判应该在全面理解的前提下进行

witswang认为sungmoo在死抠,扼杀创新或批判

Mestra认为不死抠,就是不理解,所进行的创新或批判没有说服力

witswang一直认为自己对经济学的理解是正确的

sungmoo一直试图说服witswang对经济学的理解是有偏差的

witswang一直拒绝自己对经济学理解有偏差

sungmoo一直试图说服witswang对经济学的理解有偏差

…………

498
witswang 发表于 2007-10-6 22:33:00
  呵呵,说得有道理。多谢总结!!![em01]
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 http://blog.sina.com.cn/witswang
在后现代性的知识碎片化浪潮中,把碎片化知识重新整合起来,成为现代性的未竟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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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linhai 发表于 2007-10-6 23:55:00
以下是引用bajjio在2007-10-6 8:30:00的发言:

1."企业是价格的接受者”的前提条件并不是"企业出于利润最大化”。在新凯恩斯主义的经济模型当中,企业是价格决定者,但是同样遵循利润最大化的原则。你的推导出来的谬论是建立在你自己定义的“价格接受者”的定义的基础之上的,而这个“价格接受者”的定义并不是原本的定义,所以这种谬论本来就不成立。

2.当研究摩擦对于物体的运动的影响的时候,当然不能忽略摩擦力的存在,我想在经济学中分析的时候,也没有忽略“交易成本”的存在。但是你并不能因此而否定“牛顿第一运动规律”的价值。新古典经济学和其他经济学科分析的理论基础就不一致。新古典经济学分析的是建立在偏好公理基础上推演出偏好序,并被相对应的效用函数测度。剩下的问题就是环境及其变化。而另一种分析思路就是分析人的主观世界。这也是NIE和行为经济学所重视的。至于“同一种商品之间的商品价格存在差异”,信息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当中是给了解答的。

要认为“完全竞争市场下,企业是价格的接受者”,那么,我们必须把“价格接受者”定义为“企业处于利润最大化考虑而接受某个价格,企业就是价格的接受者”。这个你可以认真思考一下。

关于“同一种商品之间存在差异”的问题比较复杂,等我在《经济研究》的文章发表以后,再给大家介绍。

500
zhaojumping 发表于 2007-10-7 00:08:00
其实真的建议汪先生去投《经济学季刊》,这个我几乎每期都看,大家也都容易拿到。另外《经济研究》这个东西,自从我知道我以前一个老师在上面发过东西,我就确信这个杂志,呵呵~~~似乎不怎么真正的权威,虽说名气比较大。另外《中国社会科学》也还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7 0:09:2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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