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509 发表于 2013-4-29 20:45 
那这几个装修的工人是给一个工头打工,同样按包清工计算方法取得劳动力的报酬,问:包工头占有没占有这几 ...
我对你的这个假设有些困惑,为什么出现包工头就能充当反例。我觉得应该是包工头和出资者都占有了工人的剩余价值。假设 出资者出的工资是v 他自己的材料价值是c 但装修出来的价值是c+v+m。所以出资者享有了剩余价值。然后v是给工人和包工头的,可以分为v1,v2.如果没有包工头,那么本来出资者的成本就是c+v2,结果多了包工头就成了c+v1+v2,但对于工人来说 不管有没有包工头 他们拿到手里的始终都是v2,因此 占有工人剩余的价值的是出资者和包工头。
至于饭店问题,饭店的物化成本应该是投入的房租、饭菜的材料等,劳动力价值可以看做是得到的钱与物化成本的差值。由于是私营性质,所以是自己占有了自己的剩余价值。而顾客在这场景中纯粹是消费 所以不产生剩余价值。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