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ewyorkboston
11587 130

不平等和剥削是永恒的 [推广有奖]

  • 0关注
  • 5粉丝

迟允工作室

讲师

17%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191 个
通用积分
0
学术水平
42 点
热心指数
40 点
信用等级
40 点
经验
9860 点
帖子
255
精华
0
在线时间
530 小时
注册时间
2012-11-25
最后登录
2014-10-21

楼主
Newyorkboston 发表于 2013-5-10 00:35:46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一部分人只有采取各种手段(主观的或客观的)获得其他的劳动,才能生活的比别人好。
你生活的比别人差,是因为你和别人有差距。
不平等和差距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人的差异,导致了财富的差异。财富的增长和集中,产生了大量生产剩余。所谓的政治、ZF、政策,就是想办法如何折腾这些大量的生产剩余。秦始皇时期,生产剩余归秦始皇掌握,把生产剩余全都用来建宫殿、长城,现在生产剩余由资本家掌握,拿来追求利润,投机,支配他人。

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差别不大,本质上是一样的。只有支配别人的劳动,为自己牟利,才能过得比别人好。所以共产主义实现的前提是,人与人之间没有差异,没有不平等。这是不可能的,所以共产主义不可能存在。

世界大战又何妨、环境污染又何妨,都是短期自然现象。
全球变暖也是很短期的自然现象,根本没必要去讨论。
人类重新进化,也不过是重复历史而已,本质是不变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不平等 人类社会 共产主义 自然现象 环境污染 秦始皇 共产主义 世界大战

已有 4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学术水平 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crackman + 40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wyq1987 + 1 不平等可能是永远的,那个未必
kongqingbao280 + 10 观点有启发
赫赫铭儿0 + 60 + 60 + 1 + 1 + 1 分析的有道理

总评分: 经验 + 110  论坛币 + 60  学术水平 + 1  热心指数 + 2  信用等级 + 1   查看全部评分

迟允工作室.http://blog.sina.com.cn/u/3672466821

沙发
龚民 发表于 2013-5-10 06:47: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签名被屏蔽

藤椅
贝克汉姆1 发表于 2013-5-10 11:18: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板凳
贝克汉姆1 发表于 2013-5-10 12:36:3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报纸
罗鹏 发表于 2013-5-10 12:59:37
分析得没道理
人类个体之间存在体能和智能上的差异,这一点是肯定的,但这不能成为弱肉强食的借口。
人类个体差异,只能在个体人格平等、进而在交易时谈判地位平等基础上得以发挥。
如果谈判地位不平等进而强权者(暴力潜能强的)逼迫弱者,黑白通吃,那么,在生产上强的,同样不能发挥高效率。所以,人类社会的正途,要区分什么样的强弱差别要鼓励,什么样的强弱差别要削平。也就是,既要讲差距或效率,又要讲平等或公正。
简单说,真正自由主义的看法是,公权力要受到制约,公权力作为社会中最强的暴力要有笼头扣住,使其不得打着合法旗号侵害弱小的民众,这就是要讲平等的一层;私权利,象征着个体差异,主要是生产能力的差异,要得到互相的充分尊重,这样,在分工、交易中,才能获得各自比较优势的充分利用,才能有效率,这是讲效率的一层,可称之为结果有差距;同时,这一层也要建基于互不侵害、侵害被侵害存在时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上。人性中有恶有善,但没了自由,便只有恶,没有善,不管你打着公正旗号,还是魔鬼的旗号。
没头没脑地鼓吹差距、不平等,自诩“永恒”的,都是把奴隶制当做永恒来看的,真真是莫名其妙,现代社会还有这等看法和这等人。
已有 2 人评分学术水平 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覃燕林 + 1 + 1 + 1 精彩帖子 觉得你的评价比较中肯客观!
琥珀糖 + 5 + 5 + 5 精彩帖子

总评分: 学术水平 + 6  热心指数 + 6  信用等级 + 6   查看全部评分

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地板
罗鹏 发表于 2013-5-10 13:04:48
奴隶制不可能永恒
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7
贝克汉姆1 发表于 2013-5-10 15:40:2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8
贝克汉姆1 发表于 2013-5-10 15:51:4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9
贝克汉姆1 发表于 2013-5-10 16:09: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0
贝克汉姆1 发表于 2013-5-10 16:28: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9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