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逛过位于上海市北郊的七浦路市场。九月初,我和一个同学去七浦路买背包。在购买背包过程中,我发现那里的小贩竟然可以进行价格歧视。通常的方法就是一开始小贩就出一个很高的价格,比如200元,然后顾客会根据自己的情况还价Pt,不同的顾客会根据自己的情况还不同的价,Pt也就各不相同。大多数情况下,双方最后都会以Pt成交。这实际上,就是以不同的价格将同一件物品卖给了不同的顾客,也即典型的价格歧视。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七浦路市场上的小贩所处的是一个典型的竞争市场,原因在于:
1.这个市场上有很多的买者和卖者。七浦路市场是上海最大的服装批发市场,有上千家商贩,日均人流量高达10万次,节假日更是达到20万人次。
2.七浦路很少出售假货,它主要出售一些品牌依赖程度极低的不知名品牌的箱包鞋帽,功能差异不大,因此,产品间替代性强,差别不大。
上述二点都是符合竞争市场定义的。
在这种竞争市场背景下,按照经典经济学理论,是不可能出现价格歧视的。 其中以曼昆的这一表述最为明确: “我们应当注意,当一种物品在竞争市场上出售时,实行价格歧视是不可能的。”(《经济学原理》上册(原书第三版)276页;梁小民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8)
但实际上,完全竞争的七浦路市场的确出现了价格歧视行为,而且还是长时间的维持。与此相同的,还有香港九龙的女人街,我在香港科技大学做交换生的时候,就逛过女人街,也发现了同样的现象。(巧合的是,七浦路和女人街都主要出售中低端商品。不知道二者之间有什么联系。)
对于这一问题,我查阅过一些文献,张五常似乎在《卖桔者言》一文中提到过。在论述价格歧视时,他说:“第一个条件就是要将市场分开或顾客分开,而经济学家都一致认为在同时同地将顾客分开是不可能的。这个观点显然是错的。价格的讯息费用相当高,而这讯息卖者要比买者知得多。只要买者相信自己议订的价够便宜,他不会费时去查询,也没有意图去公布自己的卖价。”我觉得他这一套似乎可以说得通,但我不清楚他的具体理论依据是什么?同时,我也看不出来他解答了我的问题:为什么在竞争市场条件下出现了价格歧视行为?
因此,想请各位大虾看看,能不能解释一下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