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转形问题的探索
庞巴维克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攻击最多的是生产价格理论。庞巴维克的第一个“指责”是:马克思自己也承认商品不是按商品价值交换的,(因为只有在交换完成之后价值才成为现实),因此价值规律不能证明个别商品之间交换的比例。(简直是废话,马克思从来没有打算确认或证明个别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庞巴维克根本不知道马克思在说些什么)。(P32)尽管马克思证明全部商品价值总和同它们生产价格总是一致的,但这只是同义反复。针对这一指责,希法亭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反批判。
首先,希法亭认为,马克思证明生产价格总额等于价值总额具有重要意义。这意味着,价值形成过程是在生产领域中完成的,因此,全部利润也就是从生产中产生的,总利润也只能是总社会剩余价值。
其次,在简单商品生产向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过渡时,社会产品的分配也发生了变化。剩余价值转变为按为了推动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所须预付的资本量来分配。
再次,马克思所关心的是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以及这种新创造的价值在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分配关系。只是在按资本主义方式生产的个别商品的价格发生了一定和合乎规律的转形之后,直接适用于社会产品及各个部分的价值规律才得以贯彻。
希法亭还指出,价值和生产价格的可通约性,是由于两者都是劳动的不同量的表现形式,在质上是相同的,都是物化劳动的表现形式。
庞巴维克的第二个“指责”是:马克思认为价值规律支配着价格的运动,但是劳动只是价格的决定因素之一,而不是唯一决定的因素。
希法亭认为庞巴维克没有理解马克思的意思。马克思的意思是,只是劳动耗费变化引起价格的变化,价格一经确定,价格的变化便由劳动生产率的变化来调节。
庞巴维克的第三个“指责”是:马克思设想转形过程是一个历史过程,这不符合经验事实。希法亭认为,前资本主义竞争和资本主义竞争之间有着重要区别。在前资本主义竞争占统治地位的局部市场上,不同的个别价值平均化为单一的市场价值。资本主义竞争则使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这是因为它能使资本劳动随意从一个部门转移到另一部门,这种转移只有在没有法律和实际阻滞时才可发生。
希法亭认为,前资本主义条件下,死劳动与活劳动相比,所起的作用不大,可还是决定了利润率上的一定程度的差别。其平均化受到了人为限制的阻碍。只有到了资本主义竞争时期,对资本的限制和对劳动者的束缚已(P33)消除时,不相同的利润率才有可能平均化。
庞巴维克对马克思的第四个“指责”是:马克思把生产价格看作间接地由价值规律调节,这是不完善的。庞巴维克认为生产价格最终可分解为不同生产阶段的工资总额和按这些工资支出计算的利润总额,而工资总额又等于消耗的劳动量与工资率水平的乘积,而工资率同价值规律则是格格不入的。
希法亭认为,庞巴维克的推理犯了“双重错误”:一是庞巴维克抽掉了不变资本;二是新价值有多少分摊到可变资本上,完全由劳动力的价值决定,余下的就是剩余价值。庞巴维克把成本价格变成价值活价格的构成因素,进而提出上述“指责”,因此庞巴维克和斯密犯了同样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