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m0328 发表于 2013-12-8 20:31
在现代社会环境里,是不存在真正公平的市场经济的。如果没有国企,那么,私营企业也一定会走向垄断来取代国 ...
在社会实践中认知市场经济,莫要从书本上臆想出各种“莫须有”的弊端,市场经济没有你想象的那么不堪。
(1)“外资企业同样会取代国企的垄断地位,来控制中国经济”,既然如此,那你就说说,外企怎样控制中国经济命脉的?外资把中国经济控制到怎样的一种程度?你能够举例吗?如果举不出例证,那不就是“捕风捉影,无中生有”吗?
(2)市场经济唯有成熟的、发达的与发展的、欠发达的两种基本形式,没有公平的与不公平的市场经济之分。
假如你作为一名律师,你在法庭上大声说道:“法官大人,请你施行正义。”法官转过头告诉你:“施行正义,这不是我的工作。我的工作是以适用的法律裁决案件。” 同理,维护社会生产与生活的正常秩序,保证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的公平与公正,那是ZF要做的事情,并不是企业协会或行业学会及其各个企业成员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也就是说,没有一个健全和完善的法治环境,就没有成熟或发达的市场经济,也就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公平与正义。
有的人将市场经济指责得一无是处,仿佛它亵渎了神明,败坏了道德伦理,教唆各种恶行,乃人云亦云,偏听偏信也。其实,市场经济并不具有实施公平与正义的社会强制力,也不具备培育人们树立崇高信仰所应具有的社会职能。
(3)私人企业走向垄断,是一个相当漫长的成长历程。自然成长而形成的市场化垄断,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行政垄断和权贵垄断。拆分垄断企业是ZF 应该管的事情。在中国国情条件下,私人企业成长为垄断企业,几乎不可能,目前为止,基本上是“八字没一撇”的事。
(4)在社会正常条件下的市场竞争,是法治基础上的有序竞争,是良性竞争,是劳动生产率的竞争,是企业与企业之间核心竞争力的较量,归根到底是人与人之间在创新能力和个体生产力上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而不是杀人放火式的抢地盘,不是强盗式的分赃物。市场竞争不是“弱肉强食、你虞我诈、背信弃义”等词汇所概括的那样子,那是传统的马克思主义者们为了迎合计划经济和单一公有制的马克思经济学说,旨在彻底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交换、货币和市场经济,所做的意识形态的宣教。至今,仍有人信以为真。
如果,市场经济真的是“弱肉强食、你虞我诈、背信弃义”等词汇指的那样子,那么,你不妨也办起一个企业,你也搞一套“弱肉强食”或“背信弃义”的做法,试一试。我想,你不用了几天,你的企业就会破产,你本人也会上了ZF的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