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例子让我想到了一个关于出事的案例:
一般情况是厨师做好了饭菜,顾客随后花钱享用。倘若换个角度,既然顾客吃饭,需要口味很好才行,顾客可以自己做饭,然后让厨师尝尝味道,合适了,顾客自己去吃饭。同样的是,顾客还需要付钱。
|
楼主: mkszyz
|
12509
124
张三是不是得寸进尺? |
|
晴朗天空的云彩。
|
|
| ||
jg-xs1京ICP备16021002号-2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