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JDW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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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理论为什么不成立?   [推广有奖]

1171
金鑫03 发表于 2015-2-5 18:20:42
YJDWII 发表于 2015-2-3 11:29
第一, 这里不存在什么西经东经,马克思就是这么说的,是无偿占有且是等价交换。无偿占有与等 ...
等价指的应该是等同的杠杆关系,而非等同的量关系(僻陋之解,可能不是正确的)

1172
金鑫03 发表于 2015-2-5 18:21:55
YJDWII 发表于 2015-2-3 14:15
第一,货币它本身的没有任何价值的符号,你的金钱有价值吗?没有价值又如何成为衡量价值的一种 ...
关于增加了数控机床的生产力增加,是因为资本家对于发明的劳动的剥夺(机床的价格包含生产资料+发明家的劳动)所以是对复杂劳动的剥夺。

1173
YJDWII 发表于 2015-2-6 08:54:59
金鑫03 发表于 2015-2-5 18:18
有些原谅我无法回答,毕竟不是深度研究的,或许只是看了一些表面把。第一点和第二点我以后多看看书再思考 ...
第一,我举美国宪法,是说资本主义并没有保护生产资料私有的法律制度,而是保护财产私有。财产权中收益权,而马克思的生产资料中没有收益权,因此,生产资料不能等同财产。
马克思提出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目的有两个:其一是要证明工人没有生产资料,只能出卖劳动力;其二就是建立他的所谓生产资料共同所有下的个人所有。你就睁开眼睛看看吧,存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吗?生产资料不是商品?只有在计划经济时代才存在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无论是工人还是其他任何人,你能找出一个完全没有生产资料的人吗?
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的划分是没有一个一看就明了的界线的,也就是说,没有一种只能充当生活资料而不能用作生产资料的东西。既然如此,所谓的个人所有就是一个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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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劳动以后被支付报酬的。而货币充当支付手段,是在事后才实现所提供的物品的价值或价格的,在这里就是实现所提供的劳动的价值或价格。最后,工人提供给资本家的“使用价值”,实际上不是他的劳动力,而是劳动力的职能,即一定的有用劳动,裁缝劳动,鞋匠劳动,纺纱劳动等等。
至于劳动力是出卖还是出租可看相关贴。在马克思看来,劳动力是又卖又租。

1174
YJDWII 发表于 2015-2-6 08:58:35
金鑫03 发表于 2015-2-5 18:20
等价指的应该是等同的杠杆关系,而非等同的量关系(僻陋之解,可能不是正确的)
劳动力与资本之交换是等价交换,而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的被 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这个等价交换与无偿占有可以并存?

1175
crj302 发表于 2015-2-6 09: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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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6
YJDWII 发表于 2015-2-6 09:11:52
金鑫03 发表于 2015-2-5 18:21
关于增加了数控机床的生产力增加,是因为资本家对于发明的劳动的剥夺(机床的价格包含生产资料+发明家的劳 ...
你这可是发展马理论了。
其一 机床中的劳动已经是死劳动了
其二 如果是资本家强占来的,那就是对发明家的剥削
其三 发明家没有获得相应报酬吗?如果获得,他还有继续声索权?
其四 发明家为什么不自己使用而要转让给资本家?社会分工、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你看不出这其中的进步意义吗?
其五 按马理论,无论什么机床,它都是不变资本,都不产生剩余价值。而工人的劳动能力虽然没有变,但生产的剩余价值却成倍增加。这就是马克思的不变中有变(工人能力没变,剩余价值大大增加),变中有不变(机床更新了,但它的功能没变,作用没变)。无因自变,有因不变。有这样严密的逻辑,又有什么样的胡话说不出来?

1177
YJDWII 发表于 2015-2-6 17:11:33
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生产、发◎第76页◎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必需品的价值决定的。
第十七章   
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转化为工资

严格来说,这二者应该是相等的。它们相等吗?
劳动力价值由必需生活资料价值决定,这就是说,劳动力的价值在出卖前是已知的。而劳动力的价值转化为工资后,劳动力在出场前他的价值却是未知的。为什么要将已知转为未知呢?
工资随着工作日长度的变化而变化。这就是说,劳动力不是有一个价值,而是有很多个价值。究竟有几个价值呢?
按马克思会计思路,可以作这样的猜测:劳动力有两个价值,其一是成本价值,即由必需生活资料决定的价值;其二是销售价值,即由工作日长度决定的价值。但是,如果我们真正作这样的理解他是绝不会同意的。因为这样工人不仅没有无偿将剩余价值送给资本家,而且,还实际获得了一个超过劳动力自身价值的价值。----反剩余价值。所以要转形,工资即劳动力价值。但是,这同时又会出现另一个问题,工资是工资随着工作日长度的变化而变化,这就是说,全部劳动都是有酬的,剩余价值何在?
既然劳动力已经有了两个价值,那么是不是前者或后者可以不用了呢?不是的,它们一个也不能少。如果没有必需生活资料决定的这个,就无法解释剩余价值的存在了,因为劳动力价值转化为工资且工资随着工作日长度的变化而变化,这就意味着工人没有提供剩余劳动。如果工资没有随着工作日长度的变化而变化或只是工作日长度的一半的货币表现,那么这就是不等价交换。剩余价值是不以须交换中产生的。怎么办?所以,劳动力的这两价值是不能碰面的。只能在不同的地方,按需要使用。
工人先按必需生活资料出卖一个劳动力,并且默认这个必需生产资料与工资是相等的,然后说工资是必要劳动价值的货币表现,这样剩余劳动就有了。但这里千万不能提工资随着工作日长度的变化而变化
这一点却是普通意识所不能领会的,但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必须领会。

1178
hhj 发表于 2015-2-7 07:29:32
YJDWII 发表于 2015-2-5 08:59
用会计方法研究经济学,你和马先生还是有共同点的。
是吗?会计?那当然是事情的一个体现方面了。

1179
hhj 发表于 2015-2-7 07:30:17
YJDWII 发表于 2015-2-5 08:59
用会计方法研究经济学,你和马先生还是有共同点的。
我所说的道理,那是..............相当根本的,是我,揭示了耗费补偿的基本定律,那就是:一切耗费都必须要补偿。就象能量守恒定律一样。如果你的汽车不能得到能量的补偿,那你的汽车就不能开动,如果你的身体不能得到能量的补偿,那你就不能活,而活的生理特征就是消耗能量。因此,要让一个世界运转,就必须遵守耗费补偿定律。
而对于经济来说,就算某人某国家亏损了,人也是要活的,社会与国家也是要运转的,世界也是要存在的。而这些,都需要耗费补偿定律来支撑。

1180
YJDWII 发表于 2015-2-7 08:28:09
hhj 发表于 2015-2-7 07:30
我所说的道理,那是..............相当根本的,是我,揭示了耗费补偿的基本定律,那就是:一切耗费都必 ...
他不是一个简单的能量守衡问题,而是一个增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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