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鑫03 发表于 2015-2-5 18:18 
有些原谅我无法回答,毕竟不是深度研究的,或许只是看了一些表面把。第一点和第二点我以后多看看书再思考 ...
第一,我举美国宪法,是说资本主义并没有保护生产资料私有的法律制度,而是保护财产私有。财产权中收益权,而马克思的生产资料中没有收益权,因此,生产资料不能等同财产。
马克思提出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目的有两个:其一是要证明工人没有生产资料,只能出卖劳动力;其二就是建立他的所谓生产资料共同所有下的个人所有。你就睁开眼睛看看吧,存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吗?生产资料不是商品?只有在计划经济时代才存在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无论是工人还是其他任何人,你能找出一个完全没有生产资料的人吗?
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的划分是没有一个一看就明了的界线的,也就是说,没有一种只能充当生活资料而不能用作生产资料的东西。既然如此,所谓的个人所有就是一个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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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劳动以后被支付报酬的。而货币充当支付手段,是在事后才实现所提供的物品的价值或价格的,在这里就是实现所提供的劳动的价值或价格。最后,工人提供给资本家的“使用价值”,实际上不是他的劳动力,而是劳动力的职能,即一定的有用劳动,裁缝劳动,鞋匠劳动,纺纱劳动等等。
至于劳动力是出卖还是出租可看相关贴。在马克思看来,劳动力是又卖又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