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姆尼
驳 剩余价值理论为什么不成立? _资本论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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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为LZ你驳倒了他,而且你的反驳很多地方也不对,这里没有攻击你的意思大家交流下。原帖我就不反驳了就反驳一下LZ引他的。文章有点长,请仔细读会对你大有帮助
先说句题外话,自从杰文斯发表了《政治经济学理论》(1871年)后宣告了两件事,第一边际效用革命,第二资产阶级及其御用文人彻底放弃正面对抗马克思主义,他们在政治经济学领域内已经被彻底击败。他们不在研究经济的本质,而只研究经济现象,从此以后在他们那里只有经济学而没有政治经济学。
而如今仍有不少不开眼的无知货色,去尝试那些诺贝尔奖经济学家都不敢做的事儿,某种程度彰显了天朝一部分人自负喜欢显摆的心理。
Y:延长生产单件商品的时间,不能形成价值,不能产生价值增值,这是对的;但认为延长劳动时间生产更多的产品不能形成价值,不能产生价值增值,这就不对了。
层主(我):这里两个错误1.延长劳动时间不能形成价值完全是胡说。一件花费时间不多的粗制烂造的商品和一件花费很长时间的精雕细琢的商品,哪个更值钱是显而易见的。2.延长劳动时间生产更多商品也可以不产生更多价值,甚至降低商品的价值。因为商品价值是等于生产它的劳动时间(或者说生产它花费的价值)决定的,所以单个商品数量越多分配在每个商品上的价值就越低。假如企业更新了生产线产量增加,成本反而上去了那就见了鬼了!
回LZ:你应该想到如果这里指的劳动就是社会平均劳动的话,那你的反驳就没有任何意义
Y: 劳动力的价值必须首先表现为一定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后才能表现为一定量的货币
层:单看着句话就能看出他一点逻辑(常识)都没有。因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衡量劳动力价值的单位,同时货币也同样是衡量这一价值的单位。就像包子可以论斤也可以论个,难道包子必须首先表现为斤其次才能表现为个么?
而且表现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说法完全是他自己的胡说!马克思原话是花费一定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间本身作为单位不论对谁在哪里都是一样的,一小时不论对于谁不论在哪个国家都等于60分钟,同理1分钟都等于60秒,没有什么必要不必要,社会不社会的区别。
回LZ:你说“价值是由劳动量来决定的”。这完全是错误的。劳动本身没有价值,因为劳动就是价值(我记得考研还出过选择),劳动只能衡量商品而不能衡量价值因为劳动就是价值。举个例子,斤是个重量单位,那么请问斤重多少斤?我能说斤重斤,斤重多少由斤来决定么?
Y:象下面的“1小时的劳动体现为6便士的价值”这与他的劳动没有价值论点是相互否定的,是绝对称不上“严密的逻辑
层:“1小时的劳动体现为6便士的价值”很明显他没读懂这句话,这句话用公式写:1小时劳动=6便士(货币)的价值,价值不是劳动的,是6便士的。不是劳动有价值而是便士有价值!或者反来说就很明白,6便士的价值体现为1小时的劳动。6便士的价值被1小时劳动表现了
回LZ:“劳动本身没有价值,因为劳动就是价值”资本论原话
Y:第二无偿劳动与等价交换是相容的吗?为什么在等价交换的前提下还会存在无偿劳动?如果将无偿劳动变为有偿的,那究竟应该如何付酬?
层:很明显他并没有剩余价值的概念,不知道无酬劳动也创造价值。在他看来商品价值等于成本(自然利润在他看来源于高于成本的欺诈出售)所以在他看来由于不用支付的无酬劳动不加入成本,不形成价值这部分在出售时应该砍掉,但是如果把这部分加入成本从而增加价值,那么无酬劳动就会变成有酬劳动。所以就问出了等价交换的问题。
Y: “这就是资本家提供的劳动条件本来就应该是无偿的”。
层:这种说法明显就是不长脑子。因为在他看来,资本家的厂房机械设备等等生产资料都是无偿的不花资本家一分钱!
回LZ:“我们应该了解到资本家提供的劳动条件,已经是得到补偿的”,很明显你记错了!
得到补偿的是资本家支付给工人的工资(可变资本),而“资本家提供的劳动条件”即生产资料(不变资本)是转移了价值而不是补偿价值,也正是因为这样它才是不变资本。
因为在生产过程中,开给工人的工资的使用价值被工人消费掉同时价值也被消费掉了,而工人又同时生产出自己的工资和剩余价值,所以说补偿工资(可变资本)。但是生产资料(不变资本)却不是,它的使用价值被消费掉(生产消费)但是价值却转移到产品中去了,成为商品价值的一部分,所以不是补偿而是转移。
Y:第四如果工人在自己现有的条件下,能够在6小时实现3先令的价值,他会为了这同样的3先令而去为资本家劳动12小时吗?
而LZ你说"工人为何12小时的活,拿6个小时的工钱呢?一,雇佣制带有隐蔽性二,工人自由的一无所有"在你看来总之就是工人被逼无奈才工作12小时的
层:在这个问题上你还不如他。假设一个工作日12小时,一天工资3先令表现为6小时劳动,但是工人却必须为资本家劳动12小时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这是一天的工资,也就是3先令=1天=12个劳动的小时,工人必须干满12小时,必须干满12小时也就是完成这个工作日才能拿到1天3先令价值6小时劳动的工资。
3先令=6小时=1天(12小时)。所以劳动(12小时)和工资(6小时)是一个不等价交换,等价交换的只是工资(6小时)和劳动力价值(3先令=6小时)。用一个等价交换换得了一个不等价交换这就是资本剥削的秘密所在!
通过雇佣劳动支配劳动力从而支配劳动力的劳动,而劳动力的劳动大于劳动力的价值,多出的部分就是剩余价值!
LZ你要想在马列主义上有所进步,你就必须明白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决定了阶级压迫,而不是阶级压迫决定了经济。想问题要从经济基础和客观事实出发抛开阶级偏见。
Y:既然劳动力可以只出卖一定时间,资本家为什么就不能只买一定时间呢?为什么你只卖8小时,资本家却要按24小时(劳动力日价值)付工资呢?
层:这里是这个货色最有意思的,因为恰恰相反资本家是按8小时支付工资,而买了整整一天24小时的劳动(对劳动的支配权)
Y:“如果1小时的劳动体现为6便士的价值,如果工人的工作日为12小时,如果这段时间有一半是无偿劳动,那么这种剩余劳动就在商品上加3 先令的剩余价值,即没有付过等价的价值”。按马克思理论,如果工人的工作日为12小时,则剩余价值为3先令;如果工人的工作日为10小时,则剩余价值为2 先令;如果工人的工作日为8小时,则剩余价值为1先令。根据这个原理,如果如果工人的工作日为12小时,剩余价值为6先令这种事情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因为这等于说在同一劳动过程中的劳动,有6小时劳动的价值为3 先令,另6小时劳动的价值为6先令。剩余价值=平均劳动力价值*平均剩余价值率*工人人数。现实中真的存在这种情况吗?
LZ:这个我没看懂啊。马克思不就是说明下,在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就是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这6小时劳动可以3先令也可6先令是怎么的出来的?
层:既然你俩都没看懂,那我就帮你们算算。我们不考虑便士,直接用先令算。
“工作日为12小时,如果这段时间有一半是无偿劳动”那么无偿劳动的时间=12/2=6小时
那么6小时创造的剩余价值=3先令 6小时=3先令
1小时=0.5先令
明白单位之后我们就看工作日时间就可以了
假设工人工资=3先令=6小时不变,也就是工资那6小时不变(必要劳动)
工作日10小时,10小时=6小时(工资)+4小时(无偿劳动)剩余价值=4X0.5=2先令
工作日8小时,8小时=6小时(工资)+2小时(无偿劳动)剩余价值=2X0.5=1先令
你们都忽略一点,工资那6小时是不变的!这样延长或缩短工作日,剩余劳动时间部分就会发生变化(10-6=4 8-6=2)而由于剩余价值是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所以剩余价值就会发生变化(4X0.5=2 2X0.5=1)
Y:剩余价值=平均劳动力价值*平均剩余价值率*工人人数
层:这公式是他自己遍的,平均这俩字纯属扯淡!劳动力价值=K 工人人数=N 剩余价值率=M/V 所以剩余价值=KN乘以M/V
最后剩余价值率=M/V=剩余价值/可变资本=剩余劳动时间/必要劳动时间
工作日10小时剩余价值率=4/6约等于0.66 3先令X0.66等于 2
工作日8小时剩余价值率=2/6 约等于0.33 3先令X0.33等于1
LZ:这篇文章好长,我自己又得来来回回找马克思的文章,找他老人家的原文
层:其实这就对了,不论你处于什么原因看书就有提高不是么?马克思主义是门科学需要钻研,只读大部头是不行的,特别是资本论。但是你能把对手的文章都看完,并且找了书认真论证反驳这种精神是大部分喜欢马列的年轻人不懂的。群众没有思想不能解放,而宣传思想的人自己一定要懂!所谓批判不是喷口水,每一句话都要有理有据决不能对付马虎,这样才能驳倒对手自己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