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认为资本家是慈善家,有马克思的原话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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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在《 资本论》 第1卷,第9章《 剩余价值率与剩余价值量》有这样的一段话:
“假设这个工人自己占有生产资料,并且满足于工人的生活,那么只要有再生产他的生活资料的必要劳动时间,比如说每天8小时,对他来说就够了。因而他也只需要够8个劳动小时用的生产资料。但是,资本家除这8小时外还要工人再进行比如说4小时剩余劳动,这样,他就需要一个追加的货币额,来购置追加的生产资料。按照我们的假设,他必须使用两个工人,才能靠每天占有的剩余价值来过工人那样的生活,即满足他的必要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生产的目的就只是维持生活,不是增加财富; 而在资本主义生产下,增加财富是前提。为了使他的生活只比一个普通工人好一倍,并且把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一半再转化为资本,他就必须把预付资本的最低限额和工人人数都增加为原来的8倍。诚然,他自己也可以和他的工人一样,直接参加生产过程,但这时他就不过成了介于资本家和工人的中间人物,成了“小业主”。资本主义生产发展到一定高度,就要求资本家能够把他充当资本家即人格化的资本的全部时间,都用来占有从而控制别人的劳动,用来出售这种劳动产品”。
如果按马克思所说,工人占有了生产资料,那么他每天就只能劳动8小时,不能多也不能少。如果少了,很显然,无法维持生存;但是,多了就没有问题吗?多了问题就更大了。因为一旦多了,比如一天劳动了12小时,这就存在一个超过劳动力自身价值的价值了,也就是剩余价值。工人能占有这个剩余价值吗?按马克思理论这是不能的。因为,如果他占有这个剩余价值仅仅是用于消费,那么他劳动力的价值就不再是必需生活资料的价值了;如果积累起来用于投资,那么他就成为资本家了。如果他成为了资本家,按马克思的资本原罪说,这劳动就是有罪的了。劳动都有罪了,那人类劳动的积累岂不是罪恶的积累?
如果占有生产资料是马克思追求的目标,究竟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呢?会是先进发达的社会?还是愚昧落后的原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