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JDWII 发表于 2016-7-24 11:39 
你能不能不意淫、不胡说?
24小时得多少工资你算不出来,问问也不会吗?
算上加班,24小时的工资=8*0.5 ...
你连基本的经济常识都不知道,还想搞经济研究?你除了意淫和胡说以外再也没有任何本事了。
工人出卖一天劳动力不是出卖24小时,而是出卖一个工作日的劳动力,这就像我们所说的日工资绝不是劳动24小时的工资,而是劳动一个工作日的工资。
所以,小时工资是按照日工资除以工作日(小时)来计算的,反过来,小时工资乘以工作日(小时)就是日工资。
你到网上查一查国家规定的小时工资就是这么计算的——“日工资以月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因为现在实行的是8小时工作制,如果是12小时工作制,小时工资就应该“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12小时”。
像你提出什么计算24小时工资是多少,不就是要计算出24小时的工资超过了劳动力的日价值,所以是不等价交换吗?
按照你这种根本不是按照工作日(小时)来计算的逻辑,国家规定的“小时工资=月工资/21.75天/8小时”纯粹就是胡说八道了,因为“小时工资╳24小时╳21.75天”等于3倍的月工资了,这里还没有考虑加班的因素呢。
你能不能在阅读能力上在提高一点啊?
劳动力日价值就是维持工人每天生活必需的生活费用(例如3先令),即便工人不出卖劳动力,他也需要这些生活费用,这难道不是在出卖劳动力之前已定的吗?
由于这个生活费用是已定的,所以工人每天劳动的工资收入要至少等于这些生活费用,这就是劳动力的日价值决定了他的日工资。
接下来,工人要生产出相当于工资的产品价值,至少需要劳动多长时间,这是资本家必须考虑的。如果生产3先令的价值需要12小时劳动,那么资本家把工作日只定为12小时就只能喝西北风了。因此,为了能够得到剩余价值,资本家就一定要把工作日定得超过生产出相当于工资的产品价值所需要的时间。
由此可见,事先已定的是劳动力价值,以及由此决定的最低日工资(如果劳动力供过于求,实际的日工资也有可能低于最低日工资),需要资本家确定的是工作日长度,如果需要的话,最后才是小时工资。
我的表述如此明白无误,你从哪里看出来“还有一个根据剩余价值需要倒算出来的日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