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JDW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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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理论为什么不成立?   [推广有奖]

1741
YJDWII 发表于 2016-7-22 18:32:24
人类不可能在仅能维持生存而没有剩余中发展,人类也不可能无差别地获得相同的剩余。违反公平正义的共同富裕并不具有进步性。差别是发展的前提,符合公平正义的差别同样是进步的,。人类必须并且只能是在相互协作中发展,没有差别是不可能有协作的。

1742
wzwswswz 发表于 2016-7-23 09:40:35
YJDWII 发表于 2016-7-22 14:11
甲企业有工人2000人,每人劳动10小时,生产A产品2000件,乙企业有工人1000人,每人劳动10小时,使用更先进的 ...
你这个例子的分析不过是把马克思的相关概念改了名称而已,根本无法证明剩余价值理论不成立。
你所谓的社会价值实际上就是工人劳动所创造的全部价值,私人价值实际上就是工人的劳动力价值,或者说是工人劳动所创造的全部价值中相当于劳动力价值的部分。而这两部分价值的差额实际上就是由工人的劳动时间与必要劳动时间的之差决定的。
例如,如果两个企业工人不是每天劳动10小时,而是8小时,那么两个企业的社会价值都会减少为16000小时张三劳动,从而甲企业的剩余价值就会减少为6000小时张三劳动,乙企业的剩余价值就会减少为11000小时张三劳动。
如果工人每天只劳动5小时,那么甲企业的剩余价值为0,乙企业的剩余价值就会减少为5000小时张三劳动。
由此可见,你所说的“价值增值源于社会价值与私人价值之差”并不是真正之源,工人的劳动时间与必要劳动时间的之差才是价值增值之源。即价值增值归根到底还是来源于工人的劳动。
因此,从源上来说,价值增值不是“与劳动的社会价值成正比,与劳动的私人价值成反比”,而是与工人劳动的总时间成正比,与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成反比。

现在我们假设,这两个企业都是工人自己投资兴办的,那么所有的社会价值,包括你所说的价值增值,统统都归工人自己所有,最多只会有劳动剩余(相对于他们必须消费的生活资料的价值而言),而绝对不会有资本剩余。因此,所谓的资本剩余不仅最终还是由工人劳动创造的,而且只有在资本与工人相分离的情况下才会发生。可见,这种资本与工人相分离只是改变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在不同社会成员之间分配的必要条件,有它无它你说的价值增值都会发生。

最后,乙企业多得的那部分价值增值实际上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超额剩余价值。
现在,当乙企业使用先进设备而获得价值增值后,生产A产品的企业必然会纷纷效仿,结果是所有企业都会像乙企业一样,每1000个工人,每人每天劳动10小时就可以生产出2000件A产品,即每10小时张三劳动可以生产2件A产品。由此又回到了本人在1688楼(https://bbs.pinggu.org/thread-3066866-169-1.html)所提的问题上:
只能用手工生产产品的B部门,原来每10小时张三劳动生产的1件B产品可以换10小时张三劳动生产的1件A产品,现在每10小时张三劳动可以生产2件A商品了。请问,现在每10小时张三劳动生产的1件B产品可以换几件A产品?

1743
YJDWII 发表于 2016-7-23 10:34:31
wzwswswz 发表于 2016-7-23 09:40
你这个例子的分析不过是把马克思的相关概念改了名称而已,根本无法证明剩余价值理论不成立。
你所谓的社 ...
如果说相声、演小品,超额剩余价值是可以表演的;如果讲科学,这是需要百分之百的因果关系证明的。
按超额剩余价值理论,放屁是推动宇宙的力量、宇宙静止而你每天行走数万里----------

假定,一个普通工作日是12小时,劳动力的日价值是3先令,而这3先令是体现了6个劳动小时的价值的货币表现。

如果劳动力的价值是确定的,在出卖前应该是可知的。劳动力的日价值3先令,时价值=3/12=1/4先令。他按时出卖,卖6小时应得1.5先令、卖12小时得3先令,这有什么剩余价值剩余劳动?

1744
wzwswswz 发表于 2016-7-23 12:54:39
YJDWII 发表于 2016-7-23 10:34
如果说相声、演小品,超额剩余价值是可以表演的;如果讲科学,这是需要百分之百的因果关系证明的。
按超 ...
劳动力日价值是确定的,从而每天的工资是确定的。同样,在当时的情况下,工人平均每小时劳动能够生产多少产品,从而创造多少价值也是可以计算出来的。
例如,在当时的情况下,工人每天的工资至少要3先令,而工人生产出包含3先令劳动价值的的产品,至少要劳动6小时,所以,资本家就必须让工人劳动6小时以上,比如劳动12小时,这样工人每小时劳动就会有半小时的剩余劳动,创造剩余价值。
不然,你以为资本家都是傻子呀,工人每小时劳动只能创造出1/4先令的价值,他仍然按照每小时1/4先令给工人工资,每天让工人劳动12小时,他喝西北风去呀。

看你举的例子,提出问题,就知道你根本就没有认真读过《资本论》。这些例子,这些问题,在《资本论》中早有说明,全都是陈芝麻、烂谷子的东西,毫无任何新意。

还有,我举的那个例子,你怎么解释不了了?

1745
YJDWII 发表于 2016-7-23 13:56:34
wzwswswz 发表于 2016-7-23 12:54
劳动力日价值是确定的,从而每天的工资是确定的。同样,在当时的情况下,工人平均每小时劳动能够生产多少 ...
3先令=3先令
劳动力价值=劳动力价值=12小时工人普通劳动=6小时劳动
这6小时劳动+劳动条件=3先令,不是工人6小时劳动=3先令

至于你的例子,你自己想去吧。

1746
YJDWII 发表于 2016-7-23 13:56:39
wzwswswz 发表于 2016-7-23 12:54
劳动力日价值是确定的,从而每天的工资是确定的。同样,在当时的情况下,工人平均每小时劳动能够生产多少 ...
3先令=3先令
劳动力价值=劳动力价值=12小时工人普通劳动=6小时劳动
这6小时劳动+劳动条件=3先令,不是工人6小时劳动=3先令

至于你的例子,你自己想去吧。

1747
YJDWII 发表于 2016-7-23 14:39:00
wzwswswz 发表于 2016-7-23 12:54
劳动力日价值是确定的,从而每天的工资是确定的。同样,在当时的情况下,工人平均每小时劳动能够生产多少 ...
讲个关公战秦琼的故事让我给你解释,是不是太有才了?

如果日价值是确定,时价值也是确定的,一小时卖多少钱是不是确定的?劳动12小时应得多少是不是确定的?在劳动之前就应该知道。

注意:价值不是价格,价格只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价值是用劳动时间来表示的。
因果联系。如果胡说能够成为真理,那么,真理也会成为垃圾。

1748
wzwswswz 发表于 2016-7-23 15:43:10
YJDWII 发表于 2016-7-23 14:39
讲个关公战秦琼的故事让我给你解释,是不是太有才了?

如果日价值是确定,时价值也是确定的,一小时卖 ...
你自己想把垃圾变成真理,都快200年前的垃圾了,现在又捡起来,就变成真理了。
你如果没有认真读过《资本论》,就好好读一读,《资本论》中讲得清清楚楚的东西,到了你这里有变成问题了。如果你读不懂,那我就举个例子帮你解释一下。

假设一个农民全年生活所需要的生活资料全部都是粮食,为了维持生存,一年共需要365斤粮食,平均每天就是1斤。假设1斤粮食的价值用货币表现为3先令,那么这3先令就是农民劳动力的日价值。

假设,在当时的生产力条件下,这个农民为了生产出365斤粮食,全年365天(假设每天都是工作日)每天需要劳动6小时。也就是说,农民平均每天劳动6小时就可以生产出1斤粮食,即每天劳动6小时就可以创造出3先令的价值。
当然,农民要进行6小时的劳动必须有够6小时劳动的劳动条件,即6小时劳动+够6小时劳动的劳动条件→1斤粮食(3先令),但劳动条件并不创造价值,真正创造3先令价值的就是农民的6小时劳动。
由于这个6小时就是生产劳动力价值所必需的时间,少于这个时间,农民平均每天就生产不出1斤粮食,创造不出3先令的价值。因此,马克思把它叫做“必要劳动时间”。

再假设,在当时的生产力条件下,这个农民为了生产出365斤粮食,全年365天每天必须劳动12小时。也就是说,农民平均每天劳动12小时才能生产出1斤粮食,即每天劳动12小时才能创造出3先令的价值,(12小时劳动+够12小时劳动的劳动条件→1斤粮食(3先令)),那么农民的必要劳动时间就是12小时。

可见,农民劳动力的日价值是他每天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而不是他每天劳动12小时才能创造的价值。如果用时间来表示,上面的第一种情况下,农民劳动力的日价值就是6小时劳动,如果他每天劳动12小时,就可以创造出相当于劳动力日价值两倍的价值;在第二种情况下,农民劳动力的日价值就是12小时劳动,如果他每天劳动12小时,就只能创造出相当于劳动力日价值的价值。你连农民劳动力的日价值与农民每天劳动创造的价值这两个基本概念都分不清,还能搞清因果关系?

明白这里的因果关系了吧?农民每天的必要劳动时间实际是由两个因素共同决定的,一个是他自身的劳动力价值,另一个就是当时的生产力条件,平均每小时劳动可以创造多少价值。
对于资本家来讲,这第二个因素是必须要知道的。如果不知道,如果当时的生产力条件是每12小时劳动才能创造3先令的价值,那么资本家雇佣工人,让工人每天劳动12小时,并按照每小时1/4先令支付工资,那资本家不得喝西北风啊!




1749
YJDWII 发表于 2016-7-23 15:58:49
wzwswswz 发表于 2016-7-23 15:43
你自己想把垃圾变成真理,都快200年前的垃圾了,现在又捡起来,就变成真理了。
你如果没有认真读过《资本 ...
我没兴趣听你的牛弹琴的故事。
你就是某劳动力的日价值是多少(如果你能知道的的话)、日价值的货币表现是多少,然后,你就说说他卖1小时应该得多少、2小时应得多少---------24小时应得多少?

1750
YJDWII 发表于 2016-7-23 16:23:25
当然,农民要进行6小时的劳动必须有够6小时劳动的劳动条件,即6小时劳动+够6小时劳动的劳动条件→1斤粮食(3先令),但劳动条件并不创造价值真正创造3先令价值的就是农民的6小时劳动。
由于这个6小时就是生产劳动力价值所必需的时间,少于这个时间,农民平均每天就生产不出1斤粮食,创造不出3先令的价值。因此,马克思把它叫做“必要劳动时间”。
胡说无底。
在机器的价值和它所代替的劳动力的价值之间存在差额在社会平均劳动强度和劳动效率下,生产某种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这个差额去了哪里?
劳动条件不在平均范围内?
工人+机器=10米
如果工人不变,增加一台机器,即
工人+2*机器=20米,此式若成立,则证明,机器代替了19人的工作量,
如果机器不变,增加一名工人,即
工人*2+机器=20米,此式若成立,则证明,机器没有创造价值或代替人力。
如果劳动条件是个常量,无论怎么变都不影响价值的增加或减少,那么,你才可以说劳动条件与价值不相关。这才是你需要证明的因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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