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大错特错了,听我一一说来。简单的观点被楼主写了那么多,实在辛苦。
1、人都是利己的。他们的利他行为,实际上更是利己的。譬如,我帮助了A,我体会了助人对我带来的生理快乐,并且这种快乐大于我对A的付出。对自己的利,可是是生理的愉悦,也可以是物资上的满足。人的行为归根到底满足了人的某方面欲望。受虐狂就是利他的吗?实际上是利己的。富翁的慈善行为,一方面因为金钱的边际效用递减,一方面为为自身的其他方面如名誉、感动的需要,并不是全部利他。
2、对待人的行为,应该以正态分布的的观点看,即人的主要方面是利己的。即便有及其特殊的情况,不应当作历史的主流。即便倡导利他的共产主义国家,自私的行为也是比比皆是。
3、利己与利他是统一的。市场经济的例子就是极好的证明。资本的利己行为,投资生产,实际上提高了很多人生活水平。这不是利己又利他吗。人们在利己的同时,间接的帮助了他人。
4、利他是违背优胜劣汰的真理。生物进化到现在不是靠自身的努力吗,难道是其他种类的施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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