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ey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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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政经对于雇佣劳动的范围界定是什么?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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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劳动制度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特征
资本主义是以雇佣劳动制度为特征的剥削制度
直接生产者与生产资料分离
劳动者除劳动力一无所有,无偿生产剩余价值

我的问题是
1.政经对于雇佣劳动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2.雇佣劳动中,受雇方主要包括哪些主体:产业工人?是否包括企业家?管理者?
3.如何理解资本家的劳动,及其价值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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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雇佣劳动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资本主义生产 资本主义 劳动制度 资本主义 管理者 企业家 劳动力 劳动者

沙发
龚民 发表于 2014-12-1 11:34:1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的问题是
1.政经对于雇佣劳动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2.雇佣劳动中,受雇方主要包括哪些主体:产业工人?是否包括企业家?管理者?
3.如何理解资本家的劳动,及其价值创造?
1.雇佣劳动是雇佣方对受雇者约定进行生产劳动的行为。
2.受雇方主要包括:产业工人,企业家(即经理人、白领管理者)。
3.资本家在创业初期是参予生产劳动、组织生产,当雇佣经理人替他打理生产经营,他就不再参予劳动。如他自己经营管理,他的价值创造可比照经理人的经营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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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yzf 发表于 2014-12-1 11:46:3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感谢楼上朋友的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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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4-12-1 11:50:4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peyzf 发表于 2014-12-1 11:46
感谢楼上朋友的详细解答。
互相切蹉,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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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4-12-2 17:09:3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龚民 发表于 2014-12-1 11:34
1.雇佣劳动是雇佣方对受雇者约定进行生产劳动的行为。
2.受雇方主要包括:产业工人,企业家(即经理人、白 ...
既然是约定,那是双方的约定,而不是一方对一方的单方行为。其次,无论资本家身兼投资人和经理人,资本家的管理活动都是一种劳动,何来的什么“不再参与劳动”云云?再其次,所谓“价值创造”,你此处的“价值”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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