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天下一人在2008-8-14 9:04:00的发言:关键在于标准好像有点问题,“常年参加”做何解?
我也勉强属于这个层次,但是我在每个上学的阶段,都可以“常年参加”。
如果他说的是“职业球员”,也许90-91年这个数字还是少了点儿。
但现在绝对不会少的。
PS:我认为张路才是真正在推卸责任,我们的足球不是基础问题,而是制度问题。
现在踢球的青少年数目比较少,和目前国内的足球水平有关。在90年代的时候,校园内踢球还是形成一种风气的。当然也不排除有些小孩希望今后能靠踢球谋生。当初的足球学校似乎还是挺火的。当然,现在不行了。国内目前体育是属于举国体制,体育运动同样对于个人而言,主要也是以功利性为主。而“常年参加"往往是需要以“大众普及型”的形式而存在的,在很多程度上是依照兴趣而言。“兴趣”是要依靠经济基础以及政府支持作为后盾的。而目前广大青少年的预期生活压力较大,而且踢球也不能作为一种出路。踢球的人数变少也是很正常的。
足球的问题也不仅仅是“制度问题”,当然我国以往是学巴西短期内不行,又学欧洲,一直没有一个持续的发展路径,也是一种“政绩工程”留下的后遗症。
不过,足球技艺不仅仅能够仅仅把责任归为“制度”,即使有比较完善的制度,我们的足球就一定可以突飞猛进吗?也不是如此。
足球水平当中很大程度上与先天因素以及足球文化有关,而这往往又不是制度所能解决的问题。
就好像在教育当中,即使摆脱了“官本位”的教育体制。
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就一定可以提高吗,就一定可以有创新能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