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分配理论是:按劳分配(必要劳动时间和劳动熟练程度)按需分配(主观需要,肯定不行。只能是客观需要。)
其实世界上对老弱病残孕的照顾都是从客观需要去考虑的。而我们有些人却错误的理解成为片面按劳分配,所谓我交了保险,有的人没有交保险。由于我们分配存在问题,导致有的人没有办法交保险,让没有交保险的人没有老弱病残的保障,是不人道的,令人发指的。违背马克思主义的。违背基本人权的。资本主义都考虑到的问题,社会主义不考虑是按劳分配教条主义。
关于按劳分配,必须创新应用:按照必要劳动时间和劳动熟练程度计算基本工资。而创新发明的只能按照劳动成果来计算。所谓劳动成果是按照使用创新方法与原来进行方法的对比。
比如,原来采用的手工,现在用机器,人工少了,一个人完成的任务提高了,那么提高多少就是贡献额,我们从社会整体价值来衡量,提高的多少是不是全部给创新人呢?我设计了一个公式:
贡献额/Ln贡献额=奖金
其中Ln是一个数学函数公式
贡献额 Ln贡献额 奖金
10 2.30 4.34
100 4.61 21.71
1000 6.91 144.76
10000 9.21 1085.74
10万 11.51 8685.89
100万 13.82 7.24万
1000万 16.12 62.04万
1亿 18.42 542.87万
用这个公式进行地区部门领导人(市长县长)承包管理,国企领导人承包经营,私企承包经营。
地区领导人承包按照税额计算。
企业领导人承包按照利润计算。
有承包就有竞争,根据投标报价来衡量,第一名中标。贡献额=实际收入-前十名报价平均值。赔偿额=第十名报价-实际收入。这样怎么样管理由承包人决定,是精兵简政,还是怎么办。这样比较公平。
理论依据是贡献越大,奖金越多,同时分成相应减少了一些。具体公式怎么调整?大家可以在这个基础上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