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tlas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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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建房只为拆房----一个有趣的经济学现象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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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l576 发表于 2005-8-16 22:44:00
楼主的思路是正确的 但是做到这些之前首先要做到整个拆迁工作的透明 就是说政府本身就要把整个工作透明化 如果这些做到了 下面的步骤就好走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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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剑 发表于 2005-8-17 20:01:00
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既要让政府顺利拆迁也要让百姓群众愿意拆迁。有市场经济的一句话来表达就是要达到“双赢”的效果。如果说政府硬要实施强权的话那么我们也没有什么好讨论的,但如果要政府极力达到“双赢”效果也是不可能的,这很难做到也很麻烦。有些人他就是硬要趁这次机会捞点。楼主点明了一个问题:现在偏重的是新建的问题,这是一种内耗。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我们能不能阻止这种情况发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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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剑 发表于 2005-8-17 20:29:00

其实楼主不妨把3、4点结合起来用。成立一个评估机构,不是在发布拆迁消息后才去评估,而是在之前就应该去调查一下然后做出一个标准:原来的改怎么补偿,新建的又改怎么补偿(新建的补偿肯定要比新建的费用要低些)。至于这个标准作为一个评估机构应该能做出合理的标准来,但有一点要提醒的就是:这个评估机构要公开招标成立(原因相信大家都一想而知)。然后在发布拆迁消息的同时也发布这个补偿标准。但也未免会出现一些无赖,这时就需要政府的强制力了。当然如果老百姓一点好处也捞不到的话虽搬了但也是极其不情愿的,这样政府可以搞点社会福利啊或者其他什么的,也可以问问居民想拆迁到什么地方,政府尽量满足(因为有时你给的地方恰恰就是他所想去地方)。而至于上面所提到凡有新建的居民一律不给社会福利等的补贴。老百姓心里都会打自己的算盘的。这样问题不就很容易解决了吗?

而剩下的问题我相信政府和评估机构都会一不留神就解决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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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terday 发表于 2005-8-17 21:13:00

不妨把时间因素加进去:

如 : 在拆迁前 30 天内 所建建筑,所种农作物 不计入赔偿范围。

30 是变数,假如100天前下的通知,就以100 天为限。

不知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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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rate1894 发表于 2005-8-18 00:15:00

谢谢楼主的问题!

我觉得第三个解决方案如果能真正实施的话能对这种不良的现象有一定的遏制作用!!!(本人愚见,望高手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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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之魂 发表于 2005-8-18 02:04:00
这真叫体现什么叫做经济人,看来50多年奴隶翻身做主人,还是有他的历史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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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viva 发表于 2005-8-18 22:56:00
进来学习的~~
知屋漏者在宇下 知政失者在草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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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凉 发表于 2005-8-19 08:59:00
从资源的稀缺性角度来考虑确实很可惜,不过这就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盲目性的一个表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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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yafox 发表于 2005-8-19 15: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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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ural 发表于 2005-8-19 21:55:00

“由于双方信息的不对称”就可能造成“合谋””(collusion):一方利用信息优势来“欺骗”另一方的现象,在组织经济学或者组织理论中叫做“合谋”。

在这个讨论中,信息优势掌握在谁得手中了?既然信息不畅通,也就存在造成另一方误判得可能性。风险也就自然而然得生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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