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6年12月10日,诺贝尔在意大利逝世。逝世的前一年,他留下了遗嘱。在遗嘱中他提出,将部分遗产(3100万瑞典克朗,当时合920万美元)作为基金,基金放于低风险的投资,以其每年的利润和利息分设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及和平五项奖金,授予世界各国在这些领域对人类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或组织。
1968年瑞典中央银行于建行300周年之际,提供资金增设诺贝尔经济奖(全称为“瑞典中央银行纪念阿尔弗雷德·伯恩德·诺贝尔经济科学奖金”,亦称“纪念诺贝尔经济学奖”),并于1969年开始与其他5项奖同时颁发。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评选原则是授予在经济科学研究领域作出有重大价值贡献的人,并优先奖励那些早期作出重大贡献者。
1990年诺贝尔的一位重侄孙克劳斯·诺贝尔又提出增设诺贝尔地球奖,授予杰出的环境成就获得者。该奖于1991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首次颁发。



雷达卡
学术有交流才有进步,中国将会有自己的诺贝尔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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