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定之否定是不可能得到证明的。这条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本身就是作为公理存在的。
这只能得到实证,但不能算证明。而且实证永远不能说明理论是正确的。
所谓证明,只可能出现在公理+逻辑推理的理论体系中。比如几何就是这样的理论体系。在这样的理论体系中用的词叫证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显然不是这种理论体系,马克思的理论都不能证明,只能实证。
所谓实证,就是观察到和理论描述一致的现象,这叫实证。但是无论实证多少次,都不能说明这个理论是正确的。比如“所有的乌鸦都是黑的”这样的理论,无论你观察到过多少黑乌鸦,也不能保证下一个看到的不是白乌鸦。
更重要的是,否定之否定的理论和任何事实都不会发生冲突。无论世界上的事情是怎么发展的,都只能实证了这个理论是正确的,而不可能说明这个理论是错误的。
我们设事物的某个状态为A,B为这个状态的对立面(其实“B”就是“非A”)。
当事物状态为A时,哪怕过了1亿年仍然为A时,不能说明否定之否定的理论是错的,因为你不能保定在1亿零1年的时候,A不会转变为B。
当事物的状态转变为B时,恰好说明了否定之否定的理论是对的。
而这个事物的状态非A即B(因为B就是非A),A和B两种状态包含了一切可能性。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无论事态如何发展,都只可能说明否定之否定是正确的,不可能说明它是错误的。
这样的理论的好处是:当我们需要的时候总是能拿来用。比如革命者宣称自己就是对当政者的否定,把当政者赶下台是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的。当政者又把革命者干掉,宣传自己是否定之否定,也是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的。
这样的理论的坏处是:无法用来指导决策——我们永远不可能通过这个理论的指导我们的行动,因为它不可能告诉我们恰当的否定的时机是什么。我们现在采取否定的策略有可能是对的也有可能是错的,采取肯定的策略也有可能是错的有可能是对的。总而言之,听了这个理论,我们之前如果有多么迷茫,之后仍然同样程度地迷茫。
这种理论就属于之前我提到过的,清华教授赵南元所说的“宣传型理论”,而不是“自用型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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