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社会就是乌托邦形态的社会,由于乌托邦财产共有 共同生活,根据乌托邦的财产形式故称之为共产社会。18世纪40年代,欧洲掀起的共产主义建设热潮,他们建造的乌托邦形态的社会,就是这种社会。共产社会就是乌托邦,乌托邦就是共产社会。
所有的人们挖空心思 想尽办法,建造的就是这种形态的社会。例如:圣西门 傅里叶 欧文······唯独马克思,建造的不是这种形态的社会,而是生产资料公有,共同生产,根本不是乌托邦形态的社会。
请问:建造共产社会的人,有没有改变共产社会的权利?如果私下改变共产社会的形态,改变后的社会还是不是共产社会?
如果说形态改变后,不是共产社会,那么他的建造方法还是不是共产主义?
马克思就是私下改变共产形态的人。
请问:建造共产社会的马克思,有没有改变共产社会形态的权利?
如果他改变了共产社会的形态,还是不是共产社会?
假如你就是建造共产社会的马克思,敢不敢改变共产社会的形态?能不能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