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利润”是供给力,“消费者剩余”是需求力
“利润”是供给力,“消费者剩余”是需求力。就是说,利润越多,企业家生产这种商品的动力就越足(当然,工资越高,劳动者也越愿意参加提供供给的劳动,税金越高ZF也越愿意给供给提供更多的服务,“工资”和“税金”也是供给力,但由于提供供给的生产是由企业家组织,所以“利润”是最主要的供给力);“消费者剩余”越多,购买这种商品的动力就越足。
GDP=利润+工资+税金。GDP中的“利润”包含“折旧”,前文的“利润”应该是不包含“折旧”的“纯利润”。
所谓“消费者剩余”,经济学大师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中是这样说明的:“一个人对某东西付出的价格决不会超过,且很少达到他宁可支付也不愿得不到此物的价格。所以,他购买该物所获取的满足,一般超过他由于付出此物的代价而放弃的满足;如此,他就从这购买中获取一种满足的剩余。他宁愿付出也不愿得不到此物的价格,超出实际支付价格的部分,就是此剩余满足的经济衡量。该部分可叫做消费者剩余。”
GDP=利润+工资+税金,不仅可看作收入法核算GDP表明的GDP在企业家、劳动者、ZF之间分配的利润、工资、税金,还应看作根据“按贡献分配”的原则,是这三者对GDP形成的贡献。所以要增加GDP的数值,企业家、劳动者、ZF需各自多创新、多增加贡献。企业家改进生产设备,劳动者提高生产技术,ZF维护好市场公平交易秩序,执行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法律、政策等。
GDP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而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也是由其生产的产品的增加值构成的。就是说各产品的增加值也等于该产品的利润、工资、税金之和。
消费者剩余+增加值=生产价值。生产价值就是生产出来的实际价值,包括了没有计算出的消费者剩余。生产价值大,就是说,在某种产品上,企业家、劳动者、ZF三者(其实还包括消费者)共同创造出的增加值和消费者剩余之和大,增加值、消费者剩余才能大,供给力和需求力才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