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未必能带来社会问题的解决”,这种观点越来越得到学术界的认同。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中带来的社会问题给社会经济和国家稳定带来什么样的考验?7月底8月初,在天津南开举行的首届“社会政策国际论坛”上,两百多名国内外知名社会学专家济济一堂,就此相关问题展开了讨论。
有学者在会上发言表示,当前,我们产生如此多社会问题的原因就是人们过去一段时间内过分依赖市场,相信只要经济发展了,就一切都会好。“已经产生了市场迷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高级经济师史寒冰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而实际上,市场经济并不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
<CENTER><FONT color=red><B>经济发展不是万能药</B></FONT></CENTER>
“现在,中国经济加速发展的同时,贫富差距正在变得很大。据说城市和农村的收入差距在扩大,少数富裕的人享受着非常优雅的生活,而多数贫困的人连教育和医疗都不能得到保障,过着非常窘迫的生活。近几年有人说中国的贫富差距比美国还要严重,甚至不敢相信中国是以平等为宗旨的社会主义社会。”来自日本筑波大学的田中洋子教授如此说。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专家丁元竹认为,目前仅靠发展经济来解决社会问题的思路已经行不通。因为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并不匹配。比如,过去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能够解决300万人就业,现在却只能解决70万人就业。事实上,目前化解经济社会问题,从深层次上看关键是治理问题。
“现阶段,我国弱势群体已经成为箍桶理论中那根最短的木条,制约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和救助实际上就是对改革中利益相对受损者的补偿。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以及弱势群体面临的问题,决定了对弱势群体的扶助是一项关系到社会发展全局的长远大事。因此,制定积极的社会政策是迫切且必要的。”来自牛津大学的严飞如是说。
“在中国,社会保障的各项工作由于人口众多而突显了其重大的社会意义,我国在这方面的实践时间不长,对许多问题都需要再认识。在社会保障的实践中,无论政府部门、企业部门还是社会部门,都非常需要一种勇于探索和追求真理的精神。”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提出自己的见解。
<CENTER><FONT color=red><B>福利事业要适应“小政府、大社会”</B></FONT></CENTER>
当中国的经济增长已基本摆脱政府主导、转向依靠民间力量自主拉动之际,政府职能也势必要发生重大转变。
2002年10月,民政部提出后5年我国社会福利事业改革的总体目标。我国将基本建成以国家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这个目标的制定,表明中国的社会福利事业将走向社会,不再由国家包办。有专家评论,这是对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包办社会福利制度的突破,是适应“小政府、大社会”格局发展的需要。
在7月30日论坛的研讨会上,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讲述了有关河南新乡原阳县利用保险公司和保险机制进行城乡困难群体医疗保障的探索。2003年3月,在新乡市民政局的支持下,原阳县民政局率先开始了利用保险公司和保险机制解决大病保障问题的试点。试点针对的第一个援助对象是优抚军人。2003年7月,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尚未启动时,原阳县民政局就与当地人寿保险公司合作推出了优抚重点对象住院保险。
2003年9月,新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启动,全市8个县的338万农民都参加了试点。两类试点尽管都是农民自愿投保、政府补贴的住院医疗保障,不过,一类作为社会医疗统筹,政府部门不仅管决策,而且直接经办和直接管理;另一类作为保险公司的团体险,则由政府以签约方式间接管理。
2003年12月,新乡市政府发文推广原阳县经验,自2004年1月1日起,在全市推开由保险公司办理的优抚重点对象自愿参保、政府补贴的住院保险。同年4月6日,原阳县在优抚对象住院保险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推出了全县城镇低保对象集体投保人寿保险公司住院医疗保险的计划。2004年4月22日,新乡市政府正式决定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业务委托给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新乡分公司,将338万农民的近亿元合作医疗资金的存储和开支交由保险公司经管。由此,新乡这个全国第一个整体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地级市,成为第一个突破政府管办不分的传统管理模式的城市。
“在短短的不足一年的时间内,新乡市能够如此集中地将三种城乡困难群体医疗保障交由保险公司承办、经办,而且开创了300多万人的保障规模,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是个特例。”杨团激动地说。
“透过一些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及经济合作组织的推动, 各国政府部门都引进了商业组织的价值观和运作方式, 以市场的运作模式提高公共服务的问责性、质量、反应和成本效益。”香港大学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管理系副主任梁祖彬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在有关的改革模式和工具之中, 外判或购买已成为政府服务的主流。政府为了避开资助者和提供者的角色矛盾, 其在提供服务的角色要有所改变。 在 ‘小政府’ 的思维下, 政府的角色是 ‘导航’, 而不是 ‘划船’。 因此, 政府可以透过拨款向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组织购买服务 (私营化或民营化), 让一些传统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转由民营。 而在购买服务的过程中, 政府亦会普遍使用投标方式来选择服务提供者。”梁祖彬如是说。
<CENTER><FONT color=red><B>社会福利 三方共担</B></FONT></CENTER>
几乎与中国社会福利社会化同时,欧美国家也普遍经历了福利私营化的转变。西方工业社会进入后现代时期以后,社会、人口、经济、政治环境都发生了重要变化,而1970年代石油危机引发的世界经济发展放缓促使人们对“福利国家”进行反思。对此,主流的看法是福利不一定要由国家包揽,民间社会也应该参与,福利产品的供应可以来自三个方面:国家、商营部门和志愿机构。
有国外学者认为,除去政府和商业经营机构,非政府组织(NGO) 和非营利组织(NPO)是第三支主导社会的力量,在缓和社会矛盾,完善社会结构方面,NGO和NPO甚至可以成为现代国家推动社会进步的主要力量。因为这些民间组织可以为政府和营利机构提供准确的调查报告和社会情报,帮助政府和营利机构更好的行使自己的社会责任,甚至直接参与社会问题的解决。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非营利组织(NPO)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在“小政府,大社会”改革目标提出之后,经济体制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为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提供了较为广大的空间,社会团体数量开始急剧增长,民间组织也迅速发展。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登记社会团体13.7万个,全国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共有12.1万个。
“尽管中国的非营利组织有了很大的发展,并且正在日益成为推动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目前中国绝大多数非营利组织尚处于‘婴儿期’,其生存和发展受到来自体制内外的多重制约,其社会影响力远不如人意。已经有诸多的调查和研究对非营利组织筹资困难、资金不足、社会信誉度不高等现状作了描述。”东北财经大学徐雪梅教授表示。
尽管,当代中国的非营利组织对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似乎并没有发挥出预期中应有的作用,但还是有很多人对NPO和NGO抱有很大希望,尤其是在近两年,很多NGO组织开始组织大型的公益活动,造成了广泛的社会效益。可以想见,当中国的NPO与NGO步入成熟,必将在未来发挥更大的社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