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hux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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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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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szyz 发表于 2009-2-16 12:30:00

共同共有是没有明确划分份额的共有,这种共有的存在着一定的前提:所有的共有人都能就如何支配客体达成没有强烈反对意见的统一意志,如果不能满足这个前提,那么共有就必须明确划分份额。全民所有是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是共有人的共有,而要想满足前面的前提是不可能的,因此全民所有不可能是共同。

谁说的:“如果不能满足这个前提,那么共有就必须明确划分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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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正敏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9-2-16 22:20:00

摘录本人文集中《批判社会养老保险》一段:

现代国有制就是一家政企合一的超级股份公司,其股东人数之多,少至上千人,多至
  数亿人。其股权之分数,每个股东只有一股。其股东地位之可怜,用脚投票的权力都没有
  。所谓全民所有制,是这样一种西洋景:假如炎陵县山区的某个农民跑到株洲冶炼厂,说
  这台炉子不能随便拆掉,他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他有权监督,他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冶
  炼厂的人大概会把他当作神经病赶起他走!假如这台炉子值1200万元,被十二亿人这个大
  分母一除,轮到你我包括冶炼厂工人名下,每人只一分钱,这一分钱丢到路上都没人捡,
  何况这一分钱所有权也没用途径行使。
   整个国有资产实际上被各级政府官员,包括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占有、控制、支配和使
  用。国家将一国的土地和工厂通过强制剥夺,借贷赎买,国有所有制理论吸引民间加入等
  手段集中到自己手中,广大人民群众国家财产主人的实际权力被架空,国家充当老板,各
  级管理人员自上而下层层任命,工人不过是一无所有的“打工仔”。你要不相信这种说法
  ,你就看看现实吧!前苏联东欧国家实行国有资产私有化,工人得到了什么?俄罗斯给每
  个18岁以上公民免费发了一张1万卢布的私有化证券,在1992年,这1万卢布只值十几美元
  。难道俄罗斯工人几十年积累的国有资产就这么多吗?中国的关门停产企为工人则落到吃
  救济金的地步,这算国有资产股东的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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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共产主义制度发明人

63
mkszyz 发表于 2009-2-17 07:42:00

摘录本人文集中《批判社会养老保险》一段:

现代国有制就是一家政企合一的超级股份公司,其股东人数之多,少至上千人,多至
数亿人。其股权之分数,每个股东只有一股。其股东地位之可怜,用脚投票的权力都没有
。所谓全民所有制,是这样一种西洋景:假如炎陵县山区的某个农民跑到株洲冶炼厂,说
这台炉子不能随便拆掉,他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他有权监督,他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冶
炼厂的人大概会把他当作神经病赶起他走!假如这台炉子值1200万元,被十二亿人这个大
分母一除,轮到你我包括冶炼厂工人名下,每人只一分钱,这一分钱丢到路上都没人捡,
何况这一分钱所有权也没用途径行使。
   整个国有资产实际上被各级政府官员,包括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占有、控制、支配和使
  用。国家将一国的土地和工厂通过强制剥夺,借贷赎买,国有所有制理论吸引民间加入等
  手段集中到自己手中,广大人民群众国家财产主人的实际权力被架空,国家充当老板,各
  级管理人员自上而下层层任命,工人不过是一无所有的“打工仔”。你要不相信这种说法
  ,你就看看现实吧!前苏联东欧国家实行国有资产私有化,工人得到了什么?俄罗斯给每
  个18岁以上公民免费发了一张1万卢布的私有化证券,在1992年,这1万卢布只值十几美元
  。难道俄罗斯工人几十年积累的国有资产就这么多吗?中国的关门停产企为工人则落到吃
  救济金的地步,这算国有资产股东的待遇吗?

谁说要将财产分开的?假如全民有一辆汽车,那就是你也有一辆汽车,而不是你有全民分之一辆汽车。如同你家里有一部电视,你不会说你只有家庭成员数分之一的电视。如同姐妹俩的母亲,你不可以说姐妹俩有两分之一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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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xiang 发表于 2009-2-17 18:58:00
   谁说要将财产分开的?假如全民有一辆汽车,那就是你也有一辆汽车,而不是你有全民分之一辆汽车。
       假如全民有一辆汽车是不是意味着每一个社会成员拥有 一辆汽车?有时候我觉得你很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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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xiang 发表于 2009-2-17 19:35:00
    在共有关系中,每一个共有人都应当拥有对共有客体的支配权,也就是每一个共有人的意志都是用以支配客体的有效意志的基础。之所以共有关系中存在着共同共有这种形式,是因为全体共有人能够通过协商形成有效的意志,这种有效意志体现了每一个共有人的个人意志。如果共有人之间无法进行协商,那么只有采取这两种方法解决问题:1.把共同共有转换成按份共有,这样一来共有人之间的个人意志之间的矛盾就可以通过表决来解决。2.通过几种方式将共有财产分割开来分配给共有人,这样一来共有财产就转换成私人财产。之所以需要采取这两种方法改变共同共有,是因为每一个共有人都拥有支配权,我们不能让一部分共有人行使支配权,而让另一部分人共有人不能行使支配权,这实质上是对另一部分共有人的支配权的侵犯。在国有制中,只有极少数社会成员行使了对国企的支配权,绝大部分社会成员根本没有对国企的支配权。因此国有制不是全民所有制,因为全民所有制只能这样确定有效意志:每一个社会成员的个人意志都是有效意志的基础,也就是说所有权主体行使支配权只能采取全民公决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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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szyz 发表于 2009-2-17 19:59:00
以下是引用zhuxiang在2009-2-17 18:58:00的发言:
   谁说要将财产分开的?假如全民有一辆汽车,那就是你也有一辆汽车,而不是你有全民分之一辆汽车。
       假如全民有一辆汽车是不是意味着每一个社会成员拥有 一辆汽车?有时候我觉得你很幼稚。

是啊,有什么幼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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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正敏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9-2-20 10:31:00
以下是引用朱正国在2009-2-15 17:56:00的发言:

      我们所讲的公有制实际上有两种基本形式,正如物权法中所讲的,一是共同共有,一是按份共有。前者是产权没有完全人格化,相当于国有制,确切地说,很容易变成一种国有制。这一点,看一看我们的所谓土地集体所有制就知道了。过去我们一般讲的就是这种公有制。后者正是我们公有制要改革的方向。包括社会化程度不高的劳动股份制和笔者曾设计的社会化的劳动股份制。理论上,国有制当然不可能成为公有制的基本形式,因为,我们必须从经济基础来说明国家的性质,而不可能从国家性质来说明经济基础。因此,大一统的国有制才是最彻底的国家资本主义。这样,国有制只能是公有制的一种过渡形式。这在马克思当年就说到了。

你算摸到一点边了。

新共产主义制度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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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2683 发表于 2009-3-17 01:02:00

hi

69
水木无痕 发表于 2009-3-17 17:14:00
这个问题有待讨论,但是仍然是只要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方案或形式都可以,为何非要那要钻牛角呢?马克思主义也是发展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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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xiang 发表于 2009-3-17 20:09:00

弄清楚国企是否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有这样几个方面的意义:1 防止有人进行欺骗性的宣传,使得他们能够打着社会主义的旗号捞取个人和小集体的私利。2 澄清一些社会主义者的糊涂观念,实际上支持国企并非是支持社会主义,相反这种支持是对社会主义的背道而驰。3 为国企改革提供理论上的依据,既然国企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我们就应该将它改造成社会主义公有制。如果国企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呢?难道应该把国有企业改造成资本主义所有制吗?4 在国有制上贴上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标签,实际上严重地败坏了社会主义的名声:由于国有企业效率的低下,使很多人认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是一种效率低下的生产方式,实际上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在一定条件下效率很高,也就是说能够极大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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