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fw 发表于 2015-12-26 15:49
呵呵,标准对标准自身计数,法律对法律自身宣判?这是什么?学点逻辑再发言吧。
在人们还不会使用秤这种计量工具以前,人们是不知道重量的量的。在漫长的生产生活中,人们在搬动两个不同物体时,感觉到有的很费劲,有的又很轻松。后来人们又发现了杠杆原理,进而由杠杆原理发现平衡原理,将一根木头放在一个支点上,两端各放一物,下沉者搬动起来比上升者更费力,于是就产生重的概念。又经过了不知多少年,人们又不满足仅仅判断两物之中谁更重,而想知道甲物对乙物到底重多少。
此问题又不知困扰了人们多少年,直到有一天,有智者出,将这个问题解决了。
一天,张三拿一筐小麦要和李四的一袋谷子交换,双方谈好必须是一样多。但到交换时,双方都觉得自己的比对方的多。争执不下,一起来到智者处要求作出评判。智者拿出斧子,架好跷跷板,一头放上斧了,然后在另一头将的粮食分别放上去,每一次直到平衡为止。结果是张三的小麦平衡了15次,李四的谷子平衡了16次。于是智者说,张三的小麦是15斤,李四的谷子是16斤,比张三多一斤。从此就有了一斤这个概念。斤者,斧也。
又不知过了多少年,人们觉得这样太烦琐了。问智者是否有更好更快的办法。
经过智者多次的试验,智者运用杠杆原理,终于发明了杆秤。后来斧子也改用秤砣了,但仍沿用原来的叫法,一斤,即与一把斧子相平衡的重量为一斤。
在量的认识过程中,并不是先有了秤砣、尺子等工具的,它们都是经历了漫长的时间积淀的。
在今天,人们在掌握了计量的原理后,就不再需要象过去那样了。人们可以先设定标准,然后计量。
基准
1889年的第一届国际度量衡代表会议上定为米原制,理论值为地球子午线长度的四千万分之一。
1960年第十一届度量衡会议又通过了一米长度的定义改为氪86原子从能量2P10至5D5跳跃时幅射线波长的1650763.73倍(真空中)。
1983年十七届国际度量衡会议为了各国复制标准长度的方便,又把米的长度定为:米是光在真空中于1/299792458秒的时间间隔内所行进的行程的长度。
英国皇家科学会 设定一立方厘米的纯水质量为一克
从1983年至今,米的长度已经被定义为“光在真空中于1/299792458秒内行进的距离”
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撬动地球。设定一个标准,就是确定一个支点。这个支点是任意的、非唯一的,所以,它具有真理性,所以它是科学的。这种思路本是从实践中来的,并非凭空臆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