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wuzhijing4024在2009-2-25 11:09:00的发言:以下是引用曹国奇在2009-2-24 1:59:00的发言:
这个问题我在有篇文章中批判过(好像是批判张五常),当然这里不会讨论这个问题,免得扯得太远。
效率本身是个数学比例值,它前面的主语一旦省去便没有实际意义。用“效率”描述一定得用“XX的效率”这种格式才是符合语言逻辑的,否则是病句。那么西经为什么总是将效率前面的主语省去呢?如同本帖批判的,这是西经聪明之处,好通过务虚将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显然西经中效率通常是暗指资本家在收益上的效率,而不是工人在收益上的效率。这样,在收益上谈“公平与效率”实际是指大家收益的平均程度与资本家利润收益之间的关系,显然这种关系是马克思提出的老问题。毫无疑问,西经现在用“公平与效率”描述好处是:彻底将马克思丢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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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经的效率概念显然曹没有搞懂。
通俗的讲,西经的效率是指社会的总的蛋糕的大小。如果最大了,不能更大,那么就是有效率的。否则就不是有效率的。
至于公平,通俗的讲,就是社会的蛋糕的分配问题。
阁下对西经公平的理解我没疑议,但是阁下对西经效率的理解我有疑议。
如果“西经的效率是指社会的总效率”,则是宏观问题,不是微经能讨论的。微经的效率一定是指企业,而实际应用则主要暗指资本家的收益提高情况。这在张五常张维迎等大师讨论劳资问题时表现得很明确。
事实上也是这样,中央政府为了社会的效率最大化会制定一些政策,于是一些经济学家便反对,说这些政策违反市场的自由,降低了效率。毫无疑问,经济学家说的效率往往是暗指企业的效率。
比如美国政府决定救助房产、汽车和银行,美国有100位经济学家签名反对,理由是政府违反市场规则,不公平,降低效率。那么,这其中明说的“效率”和暗指的“效率”分别是指谁的效率?这其中暗指的“公平”和明说的“公平”分别是指谁的公平?
现在问题是我们经济学习惯省去效率前面的主语,我们理解很困难,理解总是模糊不清。自然,同算命先生的话语一样,别人理解上的模糊总是对算命先生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