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叶风尘在2009-3-19 16:45:00的发言:如果列位看官也持这个观点,那么你就是彻头彻尾的错了。央行的国外资产,我们在它的资产负债表中,只能看到绝大部分都是外汇资产,但是什么是外汇资产,是不是仅仅是外汇存款,央行是不会向你做说明的,在这里面它不会告诉你买了多少美国的二房债券,买了多少海外的油田、矿山,但是可以肯定,央行是做过大笔的海外投资的,中国国际投资公司大东家,就是中央银行,在中投公司的公示中,明确表示,中投就是替国家管理外汇资产的,要是这笔钱是要还的,要是这笔钱不是国家的,而是储户的,那么就绝对不干这么花,就算你是要花储户的钱,我们也有商业银行,有中国银行,完全可以进行市场化的商业运作。所以我们说,中国的外汇资产,就算不是全部,也应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通过发行人民币的方式取得的,也就是不需还的,它不是属于某个团体或者个人,而是属于全民。既然是全民的,全民就有权力要求分,怎么分,或者说现在分不分,这只是个技术问题,不是原则问题。
如果你肯把别人借给你的钱送给别人,同时,你还不收回欠条(别人可以继续凭该借条向你索要欠款),那么,你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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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央行那里,
有人把本币换成外币,就是央行还债的一种形式。
有人把本币换成国债,就是央行还债的一种形式。
央行不仅可以投放本币(负债过程),还可以回笼本币(还债过程)。
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