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spss做分组回归,来检验相应变量的调节作用时,调节变量设置为了3分类,分别赋值:1,2,3。再通过spss中“Split file”进行分组设置后,进行分组回归分析。
但在得到结果后发现,三组回归方程F显著性检验结果(还有系数显著性T检验结果)中,有两组显著,一组不显著。这样的结果该怎么解释呢?调节变量的调节作用是否显著呢?该如何判断?
跪谢!!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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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enday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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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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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分组回归,调节变量为三分类,如何确定调节效应的显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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