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王志成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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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模型] [原创]对银行不创造货币乘数的证明(供讨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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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9-10-23 10:09:28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10-22 22:50 萨缪尔森在各版的《经济学》中就是用定期存款证明的,所得到的倍数理应也是定期存款。不过定期存款也是“货币”,你愿意怎么证明都可以。
如果已经把定期存款与活期存款都归入(用于计算货币乘数的)货币口径,我看不出强调存款是定期的还是活期的有什么特别的不同之处。

要回答你这个问题,首先还是需要你先明确前面那个问题:你是否认可金融机构的某些负债项目的余额计入货币口径。

如果这个问题明确不了,出发点就不一样,以后再怎么“证明”都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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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10-23 17:26:00
可计算余额,但这一“余额”应该存贷款余额。例如,存款是1000元,贷款是1000元,其“余额”的创造就是零。从实际情况来看,假设存贷都是一年期的,到第二年才有提款和还贷的问题,这就可以统计出当年的余额。

或者为了更有针对性,你只需阐述一下萨缪尔森在《经济学》第17版所举的证明乘数的那个例子是否正确(在1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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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9-10-23 17:31:43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10-23 17:26 可计算余额,但这一“余额”应该存贷款余额。例如,存款是1000元,贷款是1000元,其“余额”的创造就是零。从实际情况来看,假设存贷都是一年期的,到第二年才有提款和还贷的问题,这就可以统计出当年的余额。
NO.

计算某一口径的货币的余额(存量)时,计算的是金融机构的某些种类的存款的余额,而不是“存贷款余额之差”。

这里涉及的其实还是前面反复提出的那个问题:你是否认可这样的货币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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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9-10-23 17:43:57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10-23 17:26 你只需阐述一下萨缪尔森在《经济学》第17版所举的证明乘数的那个例子是否正确(在1楼)即可。
这本书我手上没有。

不过,这里涉及的是仍是前面那个问题:只要确认乘数的计算方法——货币口径包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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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10-23 18:13:39
第12版、第16版和第18版的数据都是一样的,用哪版的都可以。(本论坛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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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10-23 18:48:19
我有1000元,借给了老张,老张又借给了老李,老李又借给了别人,仅就这1000元来讲,始终还是1000元。或者从余额的角度来看,我们的所有账目加起来就只有这1000元而没有乘数。

如果我把老张打给我的借条作为抵押向别人借900元的话,别人必须有另外的900元才能借给我。在这种情况下,其总的货币量就是1900元。从存贷的余额就能看出来,其余额为零而没有另外创造出货币(此时为现钞)来。

要是把借条也算作“现钞”,这势必牵涉到时间问题。而且更为关键的是,借条一般不能正常流通,就像定期存款不能用于一般的交易一样。之所以称其为货币,就是因为这也可以提现。反过来,从理论上来讲,任何一笔定期存款一定对应着同等数量的现钞。此时即便是把这一定期存款也算作货币口径,那也顶多多出一倍来。要说存款余额的话,我理解的就是在一定时期内(比如一年)众多存款减掉提款的余额。

因此,在讨论这一问题时,以一年期为准,你可以把存款余额也计入货币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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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9-10-23 21:24:14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10-23 18:48
我有1000元,借给了老张,老张又借给了老李,老李又借给了别人,仅就这1000元来讲,始终还是1000元。或者从余额的角度来看,我们的所有账目加起来就只有这1000元而没有乘数。

如果我把老张打给我的借条作为抵押向别人借900元的话,别人必须有另外的900元才能借给我。在这种情况下,其总的货币量就是1900元。从存贷的余额就能看出来,其余额为零而没有另外创造出货币(此时为现钞)来。

要是把借条也算作“现钞”,这势必牵涉到时间问题。而且更为关键的是,借条一般不能正常流通,就像定期存款不能用于一般的交易一样。之所以称其为货币,就是因为这也可以提现。反过来,从理论上来讲,任何一笔定期存款一定对应着同等数量的现钞。此时即便是把这一定期存款也算作货币口径,那也顶多多出一倍来。要说存款余额的话,我理解的就是在一定时期内(比如一年)众多存款减掉提款的余额。

因此,在讨论这一问题时,以一年期为准,你可以把存款余额也计入货币口径。
借款,未必都采用现金形式,完全可以在银行账户上实现。

之所以称其为货币口径M2,不是因为“可以提现”,而是它的流动性比M1要低,比M3要高。

当然,你也完全可以不认可M2这种货币口径。

(其实,这些还是前面提出的那个问题,你究竟认可某一货币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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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9-10-23 21:33:07
一种资产的“流动性”,未必对应“提现”(资产未必都是“银行存款”的形式),而是“变现”的容易程度。

而这里的“变现”,也未必对应变成实实在在的现金,可以对应“变成(可随时用于支付的)活期存款”。

当然,如果你同样不认可M1这种货币口径——认为活期存款的流动性不同于现金从而不应算作“货币”,那么这里确实没有“货币创造”。

前面反复说过了,讨论货币创造以及货币乘数,首先要确认你采用哪种货币口径。

如果你既认可某种货币口径,又不同意基于该口径计算货币乘数,就会引出1楼那样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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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9-10-23 21:43:48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10-23 18:48 如果我把老张打给我的借条作为抵押向别人借900元的话,别人必须有另外的900元才能借给我。在这种情况下,其总的货币量就是1900元。从存贷的余额就能看出来,其余额为零而没有另外创造出货币(此时为现钞)来。
展开些说。这里涉及了一国的货币政策(或金融方面的法律)。

在扩张信用关系的时候,谁可以扩张出流动性等同于货币的信用凭证,这要看一国的货币政策或金融法律。

如果一国规定某种金融机构(比如,常见的即,可以对公众从事吸储放贷业务的银行)可以贷出这样的信用凭证,这就是(被许可的)金融机构的“放大”功能。

你举的例子中,“别人”应该不是指这样的金融机构(银行),他们没有权力(也不被许可)开展类似于银行那样的业务,只能用“现金”,他们没有也不许有“放大”(货币创造)的功能。

你以定期存款作抵押向银行贷款时,银行可以用活期存款(而非现金)的形式向你贷出一笔款,而你得到这笔贷款时,完全不必提出现金,而直接可以用这笔活期存款支付(花掉)。——这里就有金融机构的货币创造功能(当然,重复地说,谁有这种功能不是任意的,要看一国的法律)。

非法从事这样的业务,是“违法”的,会“扰乱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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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9-10-23 21:51:34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10-23 18:48因此,在讨论这一问题时,以一年期为准,你可以把存款余额也计入货币口径。
简单说,如果你认可了以某几种存款余额规定的货币口径,你就应该同时认可银行可以用扩张这一口径存款余额的方式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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