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A商品的价值(单位A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单位A商品的社会劳动时间×(需求量/供应量),单位B商品的价值=单位B商品的社会劳动时间×(需求量/供应量);那么,用B商品来表现A商品的价格公式就应该是:A商品的价格=单位A商品的价值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数量/单位B商品的价值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数量=(价值量/1A商品)/(价值量/1B商品),比例生产1A商品的价值量是2小时,生产1B商的价值量是1小时,那么,单位A商品用B商品表现价格是:A商品价格=1个B商品/2个A商品=0。5个B商品,但这个价格是个別交换价值,A商品还可能与C商品、D商品。。。。。。等等交换,这就有其它价格表现形式,然而,在社会系统主体完全信息时,即每消耗一单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产生的不同商品组合的社会使用价值也相同即同等重要性,用图表显示为无差异曲线,社会成员交换即价值等价,均衡价格,中心价格,但是微观角度中某劳动者(人力资源)由于耗费同样的劳动时间在选择生产社会商品A、B、C。。。。。。过程之中发现自己生产A商品比其它所有商品耗费的劳动时间与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比值与其它商品生产比较中最低,那么,该劳动者(或这些人力)选择A商品生产的优势最高,是按人力资源最优配置或劳动力使用价值最大化,但现实中遵循价值最小化,使用价值最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