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心态才是真正的碰瓷心态,自己故意挡在别人的车前,别人开车碰到了你,就说碰到你的原因全在车主,理由就是,因为“你没有硬性规定车主开车碰你的权力”,“你也没有用暴力强迫车主开车碰你”,因此,开车碰你“完全是车主自觉自愿的自主行为”,所以,原因都在车主而不在你。你想想,你的逻辑不就是碰瓷的逻辑吗?你的德性不就是碰瓷的德性吗?
什么是“法定选民”你都不知道吗?只要法律规定有选举权,就是法定选民。但并不是每个法定选民都可以成为任何一个由选民选举产生的职位候选人的。美国总统就是其中一例。你以为成为了法定选民就具备了成为由选民选举产生的任何一个职位候选人的条件,只能说明你的知识太过贫乏,并且还拒绝学习,把无知当有知,实在是智力太低下。
谁说延时劳动不付酬?假设工人每天必需的生活费用是12元,资本家与工人说的就是必须劳动12小时,才给12元;如果工人提出劳动8小时就得12元,那么资本家就有权不予他签协议,而只与同意劳动12小时的工人签协议。因此,怎么会有“在双方确定的劳动时间内再要求工人延时劳动而不付酬的情况”?
劳动量离不开物质能量,但不等于物质能量。早在马克思之前就有人提出过劳动量就是能量的观点,但这种观点根本无法解释商品的交换,例如脑力劳动占比重较大的复杂劳动,同样的劳动时间,耗费的能量、从而需要消费的生活资料少于以体力为主的简单劳动,但形成的价值却要大于简单劳动。所以,只有智力低下的人才会提出劳动量就是能量、商品是按照能量来交换的观点,而没有一个价值学派采用过这样的观点。
另外,按照你的商品交换就是按照能量等价交换的观点,如果你租用别人一天的汽车跑了1000吨公里,那么这1000吨公里的租金是不是就是汽车跑这1000吨公里的燃油?换句话说,你只要给汽车加了跑1000吨公里的燃油,燃油用完后直接把车还给别人就可以了,如果让你再支付更多的费用就是不等价交换?
以你的智力水平,连商品交换的基本常识都不具备,连基本的阅读能力都没有,只会望文生义、断章取义、捕风捉影、无中生有,并且还无法保持思维的同一性,怎么还能搞经济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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